現批準《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4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5、3.1.2、3.3.1、4.2.2、4.2.7、4.2.15、5.2.2、6.2.2、7.2.2、8.2.2、3.3.11、9.2.3、9.2.10、10.2.3
、10.2.14、11.2.3、11.2.5、11.2.11、12.2.2、13.2.5、15.0.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與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7年1月16日
1 總 則.1
2 術 語.2
3基本規定.3
3.1技術與管理.3
3.2材料與設備.4
3.3施工與控制.5
3.4驗收的劃分.6
4墻體節能工程.7
4.1一般規定.7
4.2主控項目.8
4.3一般項目.12
5幕墻節能工程.14
5.1一般規定.14
5.2主控項目.15
5.3一般項目.19
6門窗節能工程.22
6.1一般規定.22
6.2主控項目.23
6.3一般項目.27
7屋面節能工程.29
7.1一般規定.29
7.2主控項目.30
7.3一般項目.37
8地面節能工程.38
8.1一般規定.38
8.2主控項目.39
8.3一般項目.45
9采暖節能工程.46
9.1一般規定.46
9.2主控項目.46
9.3一般項目.52
10通風與空調節能工程.53
10.1一般規定.53
10.2主控項目.53
10.3一般項目.60
11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及管網節能工程.62
11.1一般項目.62
11.2主控項目.62
11.3一般項目.66
12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67
12.1一般規定.67
12.2主控項目.67
12.3一般項目.69
13監測與控制系統.70
13.1一般規定.70
13.2主控項目.70
13.3一般項目.72
14建筑節能工程現場實體檢驗.73
14.1圍護結構現場實體檢驗.73
14.2系統節能性能檢測.76
15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78
1.0.1為了加強建筑節能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統一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提高建筑工程節能效果,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和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管理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制訂本規范。
•標準的“總則”通常敘述本項標準編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與其他標準關系等。
•本條敘述制訂節能驗收規范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建筑節能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統一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提高建筑工程節能效果,使其達到設計要求。而制訂的依據則是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和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管理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等。需要理解的是,作為驗收標準,是從驗收角度對施工質量提出的要求和規定,不能也不應是全面要求。
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墻體、建筑幕墻、門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風與空調、采暖與空調系統的冷熱源和附屬設備及其管網、配電與照明、監測與控制等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1.0.2界定本規范的適用范圍。任何一本規范均有其適用范圍,不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都適用。學習和執行一本規范,首先應了解它的適用范圍,以免用錯。
•本規范的適用范圍,是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在一個單位工程中,適用的具體范圍是建筑工程中維護結構、設備專業等各個專業的建筑節能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對于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則應遵守另外的規范。
1.0.3建筑節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工程質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闡述本規范各項規定的總體“水平”,即“嚴格程度”。由于是適用于全國的驗收規范,與其他各本國家驗收規范一樣,本規范各項規定的“水平”是最低要求,即“最起碼的要求”。
1.0.4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和竣工質量驗收除應遵守本規范外,尚應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和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闡述本規范與其他相關驗收規范的關系。這種關系遵守協調一致、互相補充的原則,即無論是本規范還是其他相應規范,在施工和驗收中都應遵守,不得違反。
1.0.5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
•強制性條文。根據國家規定,建設工程必須節能,節能達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驗收交付使用。因此,本條規定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即建筑節能驗收是單位工程驗收的先決條件,具有“一票否決權”。
3.1.1承擔建筑節能工程的施工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施工現場應建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檢驗制度,具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
•本條對承擔節能施工的企業提出資質要求。執行中,目前應具備建筑承包施工資質。如國家制定專門的節能施工資質,則應遵照執行。
•對施工現場的要求,本條與統一標準及各專業驗收規范一致。要求施工現場做到“3個有”。
3.1.2設計變更不得降低建筑節能效果。當設計變更涉及建筑節能效果時,該項變更應經原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查,在實施前應辦理設計變更手續,并獲得監理或建設單位的確認。
•強制性條文。為了避免影響節能效果,本條對涉及節能的設計變更嚴格加以限制。有三層含義:第一,任何有關節能的設計變更,均須事前辦理手續;第,設計變更不應降低節能效果;第三,涉及節能效果的設計變更,除應由原設計單位認可外,還應報原負責節能設計審查機構審查方可確定。確定變更后,并應獲得監理或建設單位的確認。
3.1.3建筑節能工程采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審、鑒定及備案。施工前應對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藝進行評價,并制訂專門的施工技術方案。
• “四新”由于“新”,尚無標準可依據。對于四新技術應用,應采取積極、慎重態度。國家鼓勵“四新”技術,但為了防止不成熟的技術或材料應到工程上,國家同時又規定對于“四新”技術要進行科技成果鑒定、備案等措施。然后方可采用。
•與四新技術類似,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藝,如果施工單位尚未做過,應進行“預演”并進行評價,需要時應調整參數再次演練,直至達到要求。施工前還應制定專門的施工技術方案以保證節能效果。
3.1.4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內容。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業應編制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技術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批準。施工單位應對從事建筑節能工程施工作業的專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必要的實際操作培訓。
•鑒于建筑節能的重要性,施組設計應列明節能施工有關內容以便規劃、組織和指導施工。還應專門編制節能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沒有實行監理的工程則應由建設單位審批。
•從事節能施工作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對施工效果影響較大,故應在節能施工前對相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必要的實際操作培訓,技術交底和培訓均應留有記錄。
3.1.5建筑節能工程的質量檢測,除14.1.3條規定的情況外,應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建筑節能效果只能通過檢測數據來評價,因此檢測結論的正確與否十分重要。目前建設部關于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辦法(第141號建設部令)中尚未包括節能專項檢測資質,故目前承擔建筑節能工程檢測試驗的檢測機構應具備見證檢測資質和節能試驗項目的計量認證。待國家頒發節能專項檢測資質后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2.1建筑節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與淘汰的材料和設備。
•材料、設備是節能工程的物質基礎,凡設計有要求的應符合設計要求,同時也要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的規定,此即對它們質量進行的“雙控”。對于設計未提出要求或尚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材料和設備,則應該在合同中約定,或在施工方案中明確,并且應該得到監理或建設單位的同意或確認。
•近幾年來,國家對于技術指標落后或質量存在較大問題的材料、設備明令禁止使用,節能工程施工應嚴格遵守這些規定,不得采購和使用。
3.2.2材料和設備的進場驗收應遵守下列規定:
1.對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包裝、外觀和尺寸等進行檢查驗收,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核準,形成相應的驗收記錄。
2.對材料和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進行核查,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確認,納入工程技術檔案。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用于節能工程的材料和設備均應具有出廠合格證、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檢測報告;定型產品和成套技術應有型式檢驗報告,進口材料和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出入境商品檢驗。
3.材料和設備應按照本規范附錄A及各章規定在施工現場抽樣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3.2.2條給出材料進場驗收的具體規定。分三個步驟:
1首先是實物檢查。對品種、規格、包裝、外觀和尺寸等“可視質量”檢查驗收,并經監理或建設單位核準。形成相應的質量記錄。
2其次是對質量證明文件核查。對“可視質量”的實物檢查對內在質量難以判定,需由質量證明文件加以證明。質量證明文件通常也稱技術資料,包括質量合格證、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檢測報告、型式檢驗報告等;進口材料和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出入境商品檢驗。
3第三是抽樣復驗。以驗證部分重要材料其質量是否符合要求。由于抽樣復驗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和費用,故復驗數量、頻率和參數應控制到最少,主要針對那些直接影響節能效果的材料、設備的部分參數。本規范將各章提出的進場材料復驗項目匯總在附錄A中以方便使用。復驗項目應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以提高試驗的真實性和公正性。
3.2.3建筑節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和阻燃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
•耐火性能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性能之一,直接影響用戶安全,許多重大火災傷亡事故原因是由于材料的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所引起。本條對節能材料的耐火性能加以強調,具體要求應由設計提出,并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
3.2.4建筑節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對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規定,不得對室內外環境造成污染。
•為了保護環境,國家制定了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建筑節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與建筑裝飾材料類似,往往附在結構的表面,容易造成污染,故規定應符合這些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不得對室內外環境造成污染。目前判斷竣工工程室內環境是否污染通常按照《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的要求進行。
3.2.5現場配制的材料如保溫漿料、聚合物砂漿等,應按設計要求或試驗室給出的配合比配制。當未給出要求時,應按照施工方案和產品說明書配制。
•現場配制的材料由于現場施工條件的限制,其質量較難保證。本條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現場配制的隨意性,要求必須按設計要求或配合比配制,并規定了應遵守的關于配置要求的關系與順序。即:首先應按設計要求或試驗室給出的配合比進行現場配制。當無上述要求時,可以按照產品說明書配制。執行中應注意上述配置要求,均應具有可追溯性,并應寫入施工方案中。不得按照經驗或口頭通知配置。
3.2.6節能保溫材料在施工使用時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工藝要求及施工技術方案要求。當無上述要求時,節能保溫材料在施工使用時的含水率不應大于正常施工環境濕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則應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多數節能保溫材料的含水率對節能效果有明顯影響,但在施工中未得到足夠重視。本條規定了施工中控制節能保溫材料含水率的原則。即節能保溫材料在施工使用時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工藝標準要求及施工技術方案要求。通常設計或工藝標準應給出材料的含水率要求,這些要求應該體現在施工技術方案中。但是目前缺少上述含水率要求的情況較多,考慮到施工管理水平的不同,本規范給出了控制含水率的基本原則亦即最低要求:節能保溫材料的含水率不應大于正常施工環境濕度中的自然含水率,否則應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據此,雨季施工、材料泡水等情形下,應采取適當措施控制保溫材料的含水率。
3.3.1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和經審批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技術方案的要求施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是對節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是節能工程施工實際也是所有工程施工均應遵循的基本要求。對于設計文件應當經過設計審查機構的審查;施工技術方案則應通過建設或監理單位的審查。施工中的變更,同樣應經過審查,見本規范相關章節。
3.3.2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前,對于重復采用建筑節能設計的房間和構造做法,應在現場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藝制作樣板間或樣板件,經有關各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
•制作樣板間是長期施工中總結出來行之有效的方法。不僅可以直觀看到質量,還可以對材料、做法、效果等進行直接檢查,并可以作為驗收的實物標準。因此節能工程施工也應當借鑒和采用。樣板間方法主要適用于重復采用同樣建筑節能設計的房間和構造做法。制作時應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藝在現場制作,經有關各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
•施工中應注意,樣板間或樣板件的技術資料(材料、工藝、驗收資料)應納入工程技術檔案。
3.3.3建筑節能工程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應滿足相關標準和施工工藝的要求。節能保溫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氣中露天施工。
•本條是對作業環境的規定。節能工程施工作業往往在主體結構完成后進行,其作業條件各不相同。部分節能材料對環境條件的要求較高,例如保溫材料對環境濕度及施工時氣候的要求等。這些要求多數在工藝標準或施工技術方案中加以規定,因此本條要求建筑節能工程的施工作業環境條件,應滿足相關標準和施工工藝的要求。
3.4.1建筑節能工程為單位建筑工程的一個分部工程。其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節能分項工程應按照表3.4.1劃分。
2建筑節能工程應按照分項工程進行驗收。當建筑節能分項工程的工程量較大時,可以將分項工程劃分為若干個檢驗批進行驗收。
3當建筑節能工程驗收無法按照上述要求劃分分項工程或檢驗批時,可由建設、監理、施工等各方協商進行劃分。但驗收項目、驗收內容、驗收標準和驗收記錄均應遵守本規范的規定。
4建筑節能分項工程和檢驗批驗收應單獨填寫驗收記錄,節能驗收資料應單獨組卷。
•3.4.1條確定節能驗收與其他已有各分部工程驗收的關系,明確節能驗收在總體驗收中的定位。
節能驗收與原有分部分項驗收有交叉,定位困難。為了與《統一標準》一致,本規范將節能工程做為一個分部工程驗收。
•節能分部工程劃為10個分項工程,表3.4.1中的各個分項工程,是指“其節能性能”,這樣理解就能夠與原有的分部工程劃分協調一致。
•明確節能工程應按分項工程驗收。由于節能工程驗收內容復雜,綜合性較強,驗收內容如果對檢驗批直接給出易造成分散和混亂。故本規范的各項驗收要求均直接對分項工程提出。同時規定當分項工程較大時,可以劃分成檢驗批驗收,其驗收要求不變。
•某些情況下節能驗收難以按照上述要求劃分,此時允許采取各方協商的劃分方式進行驗收。但驗收項目、標準和記錄均應遵守本規范的規定。
•規定節能項目應單獨填寫驗收表,單獨組卷。
4.1.1本章適用于采用板材、漿料、塊材及預制復合墻板等墻體保溫材料或構件的建筑墻體節能工程質量驗收。
•本條規定了第4章墻體節能工程的適用范圍。每個有實際技術要求的章節,通常均在其第一條列明本章的適用范圍。本章的適用范圍,實際涵蓋了目前所有的節能做法。除了所列舉的板材、漿料、塊材、構件外,采用其他節能材料的墻體也應遵照執行。
4.1.2主體結構完成后進行施工的墻體節能工程,應在基層質量驗收合格后施工,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檢驗批驗收,施工完成后應進行墻體節能分項工程驗收。與主體結構同時施工的墻體節能工程,應與主體結構一同驗收。
•規定墻體節能驗收的程序性要求。分為2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墻體節能工程在主體結構完成后施工,對此在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隱蔽工程驗收、相關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驗收,施工完成后應進行墻體節能子分部工程驗收。大多數墻體節能工程都是在主體結構內側或外側表面做保溫層,故屬于這種情況。
•另一種是與主體結構同時施工的墻體節能工程,如現澆夾心復合保溫墻板等,對此無法分別驗收,只能與主體結構一同驗收。驗收時結構部分應符合相應的結構規范要求,而節能工程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4.1.3墻體節能工程應采用外保溫定型產品或成套技術時,其型式檢驗報告中應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檢驗。
•墻體節能工程采用的外保溫成套技術或產品,是由供應方配套提供。對于其生產過程中采用的材料、工藝難以在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耐久性在短期內更是難以判斷,因此主要依靠廠方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加以證實。
•型式檢驗報告本應包含耐久性能檢驗,但是由于該項檢驗較復雜,現實中有部分不規范的型式檢驗報告不做該項檢驗。故本條規定型式檢驗報告的內容應包括耐候性檢驗。當供應方不能提供耐久性檢驗參數時,應由具備資格的檢測機構予以補做。
4.1.4墻體節能工程應對下列部位或內容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1保溫層附著的基層及其表面處理;
2保溫板粘結或固定;
3錨固件;
4增強網鋪設;
5墻體熱橋部位處理;
6預置保溫板或預制保溫墻板的板縫及構造節點;
7現場噴涂或澆注有機類保溫材料的界面;
8被封閉的保溫材料的厚度;
9保溫隔熱砌塊填充墻體。
•4.1.4條列出墻體節能工程通常應該進行隱蔽工程驗收的具體部位和內容,以規范隱蔽工程驗收。當施工中出現本條未列出的內容時,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對隱蔽工程驗收內容加以補充。
•需要注意,本條要求隱蔽工程驗收不僅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還應有必要的圖像資料。這是為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更好地記錄隱蔽工程的真實情況。對于“必要”二字,可理解為有隱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部位)照片。其分辨率以能夠表達清楚受檢部位的情況為準。照片應作為隱蔽工程驗收資料與文字資料一同歸檔保存。儲存介質可自定。
4.1.5墻體節能工程的保溫材料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防潮、防水等保護措施。
•墻體保溫材料容易在施工過程中受潮,導致保溫性能下降,嚴重時墻體內部還會結露、發霉。本條要求在施工中應采取防潮、防水等保護措施。
4.1.6墻體節能工程驗收的檢驗批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做法的墻面,每500~1000m2面積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也為一個檢驗批。
2檢驗批的劃分也可根據與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與驗收的原則,由施工單位與監理(建設)單位共同商定。
•4.1.6節能分項工程劃分的方法和應遵守的原則已由本規范3.4.1條規定。如果分項工程的工程量較大,出現需要劃分檢驗批的情況時,可按照本條規定進行。本條規定的原則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保持一致。
•應注意墻體節能工程檢驗批的劃分并非是唯一或絕對的。當遇到特殊情況時,檢驗批的劃分也可根據方便施工與驗收的原則,由施工單位與監理(建設)單位共同商定另行劃分。
4.2.1用于墻體節能工程的材料、構件等,其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每批隨機抽取3個試樣進行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對墻體節能材料的基本規定。要求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不能隨意改變和替代。在材料進場時通過目視和尺量、秤重等方法檢查,并對其質量證明文件核查。檢查數量為每種材料、構件按進場批次每批次隨機抽取3個試樣或取樣3次進行檢查。當能夠證實多次進場的同種材料屬于同一生產批次時,可按該材料的出廠檢驗批次和抽樣數量進行檢查。如果發現問題,應擴大抽查數量,最終確定該批材料、構件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2.2用于墻體節能工程的材料、構件等,其熱工性能和燃燒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強制性條文。材料的熱工性能和燃燒性能是否滿足本條規定,主要依靠對各種質量證明文件的核查和進場復驗。對有進場復驗規定的要核查進場復驗報告。本條中除材料的燃燒性能外均應進行進場復驗,故均應核查復驗報告。對材料燃燒性能則應核查其質量證明文件。對于新材料,應檢查是否通過技術鑒定,其熱工性能和燃燒性能檢驗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相關規定。
4.2.3墻體節能工程采用的保溫材料和粘結材料等,進場時應對其下列性能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材料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
2粘結材料的粘結強度;
3增強網的力學性能、抗腐蝕性能。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產品,當單位工程建筑面積小于2萬平方米時各抽查不少于3次。當單位工程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時各抽查不少于6次。
•4.2.3本條列出墻體節能材料和粘結材料等進場復驗的具體要求。復驗的試驗方法應遵守相應產品的試驗方法標準。復驗指標是否合格應依據設計要求和產品標準判定。復驗抽樣頻率按照2萬平方米區分。2萬平方米以下為同一廠家的同一種類產品(不考慮規格)至少抽樣復驗三次,2萬平方米以上則加倍。不同廠家、不同種類(品種)的材料均應分別抽樣進行復驗。所謂種類,是指材質或材料品種。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由具備見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根據建設部141號令第12條規定,見證取樣試驗應由建設單位委托。
4.2.4嚴寒、寒冷和夏熱冬冷地區應對外保溫使用的粘結材料進行凍融試驗,其結果應符合該地區最低氣溫環境的要求。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送檢,核查試驗報告。
檢查數量:每類粘接材料抽樣檢驗應不少于1次。
•本條所要求進行的凍融試驗不是進場復驗,是指由材料生產、供應方委托送檢的試驗。這些試驗應按照有關產品標準進行,其結果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凍融試驗可由生產或供應方委托通過計量認證具備產品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試驗并提供報告。
4.2.5墻體節能工程施工前應按照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對基層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基層應符合保溫層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墻體基層表面處理對于保證安全和節能效果很重要。屬于隱蔽工程,施工中容易被忽略,事后無法檢查。本條強調對基層表面進行的處理應按照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以滿足保溫層施工工藝的需要。并規定施工中應全數檢查,驗收時則應核查所有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2.6墻體節能工程各層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按照經過審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除面層外,墻體節能各層構造做法均為隱蔽工程,完工后難以檢查。本條給出了施工過程中實體檢查和驗收時資料核查兩種檢查方法。在施工過程中對于隱蔽工程應該隨做隨驗,并做好記錄。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墻體節能工程各層構造做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以及施工工藝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檢驗批驗收時則應核查這些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2.7墻體節能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材料的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保溫板與基層及各構造層之間的粘結或連接必須牢固。粘結強度和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保溫板材與基層的粘接強度應做現場拉拔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要求。
3保溫漿料應分層施工。當外墻采用保溫漿料做外保溫時,保溫層與基層之間及各層之間的粘結必須牢固,不應脫層、空鼓和開裂;
4當墻體節能工程采用預埋或后置錨固件時,其數量、位置、錨固深度和拉拔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后置錨固件應進行現場拉拔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保溫材料厚度采用鋼針插入或剖開尺量檢查;粘接強度和錨固力核查試驗報告;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不少于3處。
•強制性條文。對墻體節能工程施工提出4款基本要求,這些要求關系安全和節能效果,十分重要。條文中涉及多種檢驗方法。所說粘貼強度和錨固拉拔力試驗,當施工企業試驗室有能力時可由施工企業試驗室承擔,也可委托給具備見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采用的試驗方法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約定,也可選擇現行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推薦的相關試驗方法。
4.2.8外墻采用預置保溫板現場澆筑混凝土墻體時,保溫板的驗收應符合本規范第4.2.2條的規定;保溫板的安裝應位置正確、接縫嚴密,保溫板在澆筑混凝土過程中不得移位、變形,保溫板表面應采取界面處理措施,與混凝土粘結應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驗收,應執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的相關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外墻采用預置保溫板現場澆筑混凝土墻體時,除了保溫材料本身質量外,容易出現的主要問題是保溫板移位的問題。故本條要求施工單位安裝保溫板時應做到位置正確、接縫嚴密,在澆筑混凝土過程中應采取措施并設專人照看,以保證保溫板不移位、變形、損壞。
4.2.9當外墻采用保溫漿料做保溫層時,應在施工中制作同條件試件,檢測其導熱系數、干密度和壓縮強度。保溫漿料同條件試件應見證取樣送檢。
檢驗方法:檢查試驗報告。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樣制作同條件試塊不少于3組。
•外墻保溫層采用保溫漿料做法時,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所限,保溫漿料的配制與施工質量不易控制。為了檢驗漿料保溫層的實際保溫效果,本條規定應在施工中制作同條件試件,以檢測其導熱系數、干密度和壓縮強度等參數。保溫漿料同條件試塊試驗應實行見證取樣送檢,由建設單位委托給具備見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
4.2.10墻體節能工程各類飾面層的基層及面層施工,應符合設計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飾面層施工的基層應無脫層、空鼓和裂縫,基層應平整、潔凈,含水率應符合飾面層施工的要求。
2外墻外保溫工程不宜采用粘貼飾面磚做飾面層。當采用時,其安全性與耐久性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飾面磚應做粘結強度拉拔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3外墻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不得滲漏。當外墻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采用飾面板開縫安裝時,保溫層表面應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相應的防水措施。
4外墻外保溫層及飾面層與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處,應采取密封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核查試驗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10本條是對墻體節能工程的各類飾面層施工質量的規定。除了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的規定外,本條提出了4項要求。提出這些要求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外墻外保溫出現安全問題和保溫效果失效。
•第2款提出外墻外保溫工程不宜采用粘貼飾面磚做飾面層的要求,是鑒于目前許多外墻外保溫工程經常采用飾面磚飾面,而考慮到外墻外保溫工程中的保溫層強度一般較低,如果表面粘貼較重的飾面磚,使用年限較長后容易變形脫落,故本規范建議不宜采用。當一定要采用時,則規定必須有保證保溫層與飾面磚安全性與耐久性的措施。
•第3款提出不應滲漏的要求,是保證保溫效果的重要規定。特別對外墻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采用飾面板開縫安裝時,特別規定保溫層表面應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相應的防水措施,以防止保溫層浸水失效。如果設計無此要求,應提出洽商解決。
4.2.11采用保溫砌塊砌筑的墻體,應采用具有保溫功能的砂漿砌筑。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砌體的水平灰縫飽滿度不應低于90%,豎直灰縫飽滿度不應低于80%。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漿強度試驗報告。用百格網檢查灰縫砂漿飽滿度。檢查數量:每樓層每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處,每處不少于3個砌塊。
•保溫砌塊砌筑的墻體,通常設計均要求采用具有保溫功能的砂漿砌筑。由于其灰縫飽滿度與密實性對節能效果有一定影響,故對于保溫砌體灰縫砂漿飽滿度的要求應嚴于普通灰縫。本規范要求水平灰縫飽滿度不應低于90%,豎直灰縫不應低于80%,相當于對小砌塊的要求,實踐證明是可行的。
•灰縫砂漿飽滿度的檢查采用百格網。
4.2.12采用預制保溫墻板現場安裝的墻體,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墻板應有型式檢驗報告,型式檢驗報告中應包括安裝性能的檢驗;
2保溫墻板的結構性能、熱工性能及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與主體結構連接必須牢固;
3保溫墻板的板縫處理、構造節點及嵌縫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4保溫墻板板縫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核查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對照設計觀察和淋水試驗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全數檢查;其他每個檢驗批抽查5%,并不少于3塊(處)。
•采用預制保溫墻板現場安裝組成保溫墻體,具有施工進度快、產品質量穩定、保溫效果可靠等優點。但是組裝過程容易出現連接、滲漏等問題。為此本條規定首先應有型式檢驗報告證明預制保溫墻板產品及其安裝性能合格,包括保溫墻板的結構性能、熱工性能等均應合格,其次墻板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墻板的板縫、構造節點及嵌縫做法應與設計一致。檢查安裝好的保溫墻板板縫不得滲漏,可采用現場淋水試驗的方法,對墻體板縫部位連續淋水一小時不滲漏為合格。
4.2.13當設計要求在墻體內設置隔汽層時,隔汽層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隔氣層應完整、嚴密,穿透隔汽層處應采取密封措施。隔汽層冷凝水排水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觀察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應抽查5%并不少于3處。
•墻體內隔汽層的作用,主要為防止空氣中的水分進入保溫層造成保溫效果下降,進而形成結露等問題。本條針對隔氣層容易出現的破損、透氣等問題,規定隔氣層設置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要求隔氣層應完整、嚴密,穿透隔汽層處應采取密封措施。隔汽層冷凝水排水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4.2.14外墻或毗鄰不采暖空間墻體上的門窗洞口四周的側面,墻體上凸窗的側面,應按設計要求采取節能保溫措施。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觀察檢查,必要時抽樣剖開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5%,并不少于5個洞口。
•門窗洞口側面是指窗洞口與外墻面垂直的4個小面。這些部位容易出現熱橋或保溫層缺陷。對于外墻和毗鄰不采暖空間墻體的上述部位,以及凸窗外凸部分的四周墻側面和地面,均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斷熱源或節能保溫措施。當設計未對上述部位提出要求時,施工單位應與設計、建設或監理單位聯系,確認是否應采取處理措施。
4.2.15嚴寒、寒冷和夏熱冬冷地區外墻熱橋部位,應按設計要求采取節能保溫等隔斷熱橋措施。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按不同熱橋種類,每種抽查20%,不少于5處。
•本條對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地區的外墻熱橋部位提出處理要求。這些地區外墻的熱橋,對于墻體總體保溫效果影響較大。故要求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斷熱源或節能保溫措施。當缺少設計要求時,應提出辦理洽商,或按照施工技術方案進行處理。完工后采用熱工成像設備進行掃描檢查,可以輔助了解其處理措施是否有效。本條為主控項目,與4.3.3條列為一般項目的非嚴寒、寒冷地區的要求在嚴格程度上有區別,
4.3.1進場節能保溫材料與構件的外觀和包裝應完整無破損,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在出廠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節能保溫材料與構件的外觀如棱角、表面等容易損壞,其包裝容易破損,這些都可能會進一步影響到材料和構件的性能。如:包裝破損后材料受潮,構件運輸中出現裂縫等,這類現象應該引起重視。本條針對這種情況做出規定: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的節能保溫材料和構件的外觀和包裝應完整無破損,并符合設計要求和材料產品標準的規定。
4.3.2當采用加強網作為防止開裂的措施時,加強網的鋪貼和搭接應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表層砂漿抹壓應密實,不得空鼓,加強網不得皺褶、外露。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不少于5處,每處不少于2m2。
•加強網通常用于抹面砂漿中作為防止開裂措施。加強網的鋪貼和搭接工藝要求并不復雜,主要有鋪貼平整、搭接長度符合要求,砂漿抹壓密實,不得空鼓,加強網不得皺褶、外露等。由于屬于隱蔽工程,其質量缺陷完工后難以發現,故施工中應加強管理和嚴格要求。
4.3.3設置空調房間,其外墻熱橋部位,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斷熱橋措施。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按不同熱橋種類,每種抽查10%,不少于5處。
•本條所指外墻附墻或挑出的各種部件,均是容易產生冷橋的部位,對于墻體總體保溫效果有一定影響。這些部位或構件均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斷熱源或節能保溫措施。當缺少設計要求時,應提出辦理洽商,或按照施工技術方案進行處理。完工后采用熱工成像設備進行掃描檢查,可以輔助了解其處理措施是否有效。
4.3.4施工產生的墻體缺陷,如:穿墻套管、腳手眼、孔洞等,應采取隔斷熱橋措施,不得影響墻體熱工性能。
檢驗方法:對照施工方案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從施工工藝角度看,除配制外,保溫漿料的抹灰與普通裝飾抹灰基本相同。保溫漿料層的施工,包括對基層和面層的要求、對接茬的要求、對分層厚度和壓實的要求等,均應按照抹灰工藝執行。
4.3.5墻體保溫板材接縫方法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溫板接縫應平整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5處。
•保溫板材接縫的方法,各地不同。但是保溫板接縫應平整嚴密則是共同的要求。平整指表面平整,厚度均勻;嚴密指擠緊不留空隙。至于板材縫隙是否粘結應遵照施工方案的要求。
4.3.6墻體采用保溫漿料時,保溫漿料層宜連續施工;保溫漿料厚度應均勻、接茬應平順密實。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處。
•從施工工藝角度看,除配制外,保溫漿料的抹灰與普通裝飾抹灰基本相同。保溫漿料層的施工,包括對基層和面層的要求、對接茬的要求、對分層厚度和壓實的要求等,均應按照抹灰工藝執行。
4.3.7墻體上容易碰撞的陽角、門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體的交接處等特殊部位,其保溫層應采取防止開裂和破損的加強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按不同部位,每類抽查10%,并不少于5處。
•本條主要針對容易碰撞、破損的保溫層特殊部位要求采取加強措施,防止被損壞。具體防止開裂和破損的加強措施通常由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確定。
4.3.8采用現場噴涂或模板澆注有機類保溫材料做外保溫時,有機類保溫材料應達到陳化時間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檢查方法:對照施工方案和產品說明書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有機類保溫材料的陳化,也稱“熟化”,是該種材料的一個特點。由于有機類保溫材料的體積需經過一定時間才趨于穩定,故本條提出了對材料陳化時間的要求。其具體陳化時間可根據不同有機類保溫材料的產品說明書確定。
5.1.1本章適用于透明和非透明的各類建筑幕墻的節能工程質量驗收。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把幕墻劃分成透明幕墻和非透明幕墻。玻璃幕墻屬于透明幕墻,與建筑外窗有著共同的指標要求,但玻璃幕墻的節能要求與外窗有著很明顯的不同,玻璃幕墻往往與其它的非透明幕墻是一體的,不可分離。非透明幕墻雖然與墻體有著一樣的節能指標要求,但由于其構造的特殊性,施工與墻體有著很大的不同。
•另外,由于建筑幕墻的設計施工往往是另外進行專業分包,施工驗收按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進行,往往是先單獨驗收。幕墻的節能驗收應該單列。
5.1.2附著于主體結構上的隔汽層、保溫層應在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施工。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檢驗批驗收,施工完成后應進行幕墻節能分項工程驗收。
•有些幕墻的非透明部分的隔汽層附著在建筑主體的實體墻上。有些幕墻的保溫層也附著在建筑主體的實體墻上,需要主體結構有平整的施工面。需要在實體墻的墻面質量滿足要求后才能進行施工作業,否則保溫材料可能粘貼不牢固,隔汽層(或防水層)附著不理想。
•另外,主體結構往往是土建單位施工,幕墻是分包。幕墻的施工、安裝是實現幕墻設計的關鍵環節。本驗收規范非常重視過程控制,而且幕墻的節能性能指標一般都無法在驗收時進行現場測試。幕墻的每道施工工序也可能對下一個工序甚至整個工程的質量有影響。
5.1.3當幕墻節能工程采用隔熱型材時,隔熱型材生產廠家應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熱材料的力學性能和熱變形性能試驗報告。
•鋁合金隔熱型材、鋼隔熱型材在一些幕墻工程中已經得到應用。隔熱型材的隔熱材料一般是尼龍或發泡的樹脂材料等。既要保證足夠的強度,又要有較小的導熱系數,還要滿足幕墻型材在尺寸方面的苛刻要求。型材的力學性能關乎安全;有機材料,其熱變形性能也非常重要。型材的力學性能主要包括抗剪強度和橫向抗拉強度等;熱變形性能包括熱膨脹系數、熱變形溫度等。
5.1.4幕墻節能工程施工中應對下列部位或項目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象資料:
1被封閉的保溫材料厚度和保溫材料的固定;
2幕墻周邊與墻體的接縫處保溫材料的填充;
3構造縫、結構縫;
4隔汽層;
5熱橋部位、斷熱節點;
6單元式幕墻板塊間的接縫構造;
7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構造;
8幕墻的通風換氣裝置。
•《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 102,玻璃幕墻工程應在安裝施工中完成下列隱蔽項目的現場驗收:1.預埋件或后置螺栓連接件;2.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節點;3.幕墻四周、幕墻內表面與主體結構之間的封堵;4.幕墻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及墻面轉角節點;5.隱框玻璃板塊的固定;6.幕墻防雷連接節點;7.幕墻防火、隔煙節點;8.單元式幕墻的封口節點。
•《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 133規定,幕墻安裝施工應對下列項目進行驗收:1.主體結構與立柱、立柱與橫梁連接節點安裝及防腐處理;2.幕墻的防火、保溫安裝;3.幕墻的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及陰陽角的安裝;4.幕墻的防雷節點的安裝;5.幕墻的封口安裝。
•本規范專門針對節能隱蔽工程驗收。非透明幕墻保溫材料的固定可以直接影響到節能的效果,保溫材料的厚度必須得到保證。保溫材料可貼于面板上,也可固定在幕墻的背板上。背板既可固定保溫材料,也起密封或隔汽作用。幕墻周邊與墻體接縫處保溫的填充,幕墻的構造縫、沉降縫、熱橋部位、斷熱節點等,雖然不是能耗主要部位,但處理不好,也會大大影響幕墻的節能。
•隔汽層、凝結水收集和排放構造等都是為了避免非透明幕墻部位結露,為了確保凝結水不影響室內環境,設置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統。
•熱橋部位往往出現在面板的連接或固定部位、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部位、管道或構件穿越幕墻面板的部位等。大量熱橋增加幕墻的傳熱,個別熱橋在冬天容易引起結露。
•單元式幕墻板塊間的縫隙的密封是非常重要的。通風換氣裝置能使得建筑室內達到足夠新、舒適。
5.1.5幕墻節能工程使用的保溫材料在安裝過程中應采取防潮、防水等保護措施。
•保溫材料多是多孔材料,容易潮濕變質或改變性狀,所以在安裝過程中應采取防潮、防水等保護措施,避免上述情況發生。一般,在施工工地,保溫材料安裝好以后,應及時安裝面板,并及時密封面板之間的縫隙。
5.1.6幕墻節能工程檢驗批劃分,可按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的規定執行。
•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墻工程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 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同一單位工程的不連續的幕墻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墻,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幕墻的結構、工藝特點及幕墻工程規模,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個檢驗批每100 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 m2。
2.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墻工程,應根據幕墻的結構和工藝特點,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5.2.1用于幕墻節能工程的材料、構件等,其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每批隨機抽取3個試樣進行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幕墻玻璃是決定玻璃幕墻節能性能的關鍵構件,玻璃品種應采用設計的品種。幕墻玻璃的品種信息主要內容包括:1)結構:單片、中空、夾膠、中空夾膠等;2)單片玻璃品種:透明、吸熱、鍍膜(包括鍍膜編號)等;3)中空玻璃:氣體間層的尺寸、氣體品種、玻璃間隔條等。
•保溫材料的種類、規格、尺寸、干密度、導熱系數等,應嚴格按要求使用,不可用錯。
•隔熱型材的隔熱條、隔熱材料(一般為發泡材料)等,關心其尺寸和導熱系數,隔熱條的類型、標稱尺寸必須符合要求。
•密封材料要保證足夠的彈性(硬度適中、彈性恢復好)、耐久性,尺寸應與型材、安裝間隙相配套。密封膠的型號應符合要求,批號、有效期,保證密封、粘結性能。
•遮陽構件種類、尺寸、材料應符合要求。遮陽構件的結構安全、靈活性、活動范圍等應按設計。型材配合非常重要,型材的編號不能發生錯誤。
•檢驗方法:觀察、核對和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外觀可辨認材料:觀察
尺寸規格:尺量檢查,如中空玻璃厚度可采用游標卡尺測量。
查質量證明文件,主要與設計核對。設計沒規定時,與相關標準核對。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每批隨機抽取3個試樣進行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驗收:查進場驗收記錄和質量證明文件。
5.2.2幕墻節能工程使用的保溫隔熱材料,其導熱系數、密度、燃燒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幕墻玻璃的傳熱系數、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核查。
•強制性條文。
•材料:導熱系數、尺寸,綜合反映在幕墻傳熱系數中。
•復合材料和復合構件:熱阻。
•隔熱附件:墊塊、連接件之類,導熱系數、尺寸。
•復合材料和構件:熱阻或傳熱系數只能依靠計算確定。
•《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提供詳細計算方法。
•玻璃:傳熱系數、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是主要節能指標,采用測試和計算相結合的辦法。先測量各單片玻璃的全太陽光譜范圍內的透射比、前反射比、后反射比和兩個表面的遠紅外半球發射率,然后按《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計算。
•中空玻璃露點:滿足產品標準,保證質量和耐久性。
•本條文單獨將節能相關的性能提出作為強制性條文
•檢驗按照相關的條款,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復驗報告,并要求全數核查。第5.2.1條和第5.2.3條。
•驗收時主要看證明文件和復驗報告中的相關性能指標是否滿足要求。
5.2.3幕墻節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構件等進場時,應對其下列性能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保溫材料:導熱系數、密度;
2幕墻玻璃:可見光透射比、傳熱系數、遮陽系數、中空玻璃露點;
3隔熱型材:抗拉、抗剪強度。
檢驗方法:進場時抽樣復驗,驗收時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的同一種產品抽查不少于一組。
•非透明幕墻:保溫材料導熱系數。材料密度與導熱系數有很大關系。
•幕墻玻璃:玻璃幕墻節能關鍵構件。玻璃的傳熱系數越大,對節能越不利;遮陽系數越大,對夏季空調的節能越不利;嚴寒、寒冷地區由于冬季很冷,且采暖期較長,全年計算能耗,遮陽系數越小,能耗反而越高;可見光透射比對自然采光很重要。
•中空玻璃露點:產品密封性能的重要指標。
•隔熱型材:力學性能關系到幕墻安全,不能因為節能而影響到幕墻的結構安全,所以要對型材的力學性能進行復驗。
•應采用相應材料產品標準規定的方法測試導熱系數。
•幕墻玻璃:單片玻璃取樣,按GB/T 2680測量,再按《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可算得傳熱系數、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
•玻璃的光學性能測試采取隨機抽樣,樣品與實物對比。抽樣的單片玻璃應根據光譜儀的要求確定切割尺寸或試件樣品尺寸。
•中空玻璃露點:見《中空玻璃》。
•隔熱型材:力學性能采用《建筑用隔熱鋁合金型材穿條式》JG/T 175-2005規定的方法。
•檢查數量:按照同一廠家的同一種產品抽查不少于一組。
•驗收:核查檢驗報告,查看檢驗數據是否滿足節能設計的要求。
5.2.4幕墻的氣密性能應符合設計規定的等級要求。當幕墻面積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墻面積的50%時,應現場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檢測試驗室安裝制作試件進行氣密性能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規定的等級要求。
密封條應鑲嵌牢固、位置正確、對接嚴密。單元幕墻板塊之間的密封應符合設計要求。開啟扇應關閉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及啟閉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幕墻氣密性能檢測報告、見證記錄。
氣密性能檢測試件應包括幕墻的典型單元、典型拼縫、典型可開啟部分。試件應按照幕墻工程施工圖進行設計。試樣設計應經建筑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同意并確認。氣密性能的檢測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檢查數量:核查全部質量證明文件和性能檢測報告。現場觀察及啟閉檢查按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件(處)。氣密性能檢測應對一個單位工程中面積超過1000 m2的每一種幕墻均抽取一個試件進行檢測。
•幕墻氣密性應符合《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幕墻面積超過一定量后應對氣密性能進行檢測,本標準作出規定,方便執行。
•密封條很重要,要鑲嵌牢固、位置正確、對接嚴密。
•單元幕墻板塊間:水平縫、垂直縫,水平縫和垂直縫交叉處的“十”字縫,一為密封條完整,尺寸滿足;二為板塊安裝到位,縫隙尺寸不能偏大;三為板塊間需加裝附件,并注膠密封。
•幕墻的開啟扇是幕墻密封的另一關鍵部件。幕墻的開啟扇關閉時位置到位,密封條壓縮合適,開啟扇方能關閉嚴密。
•當幕墻面積大于建筑外墻面積50%或3000m2時,應現場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檢測試驗室安裝制作試件進行氣密性能檢測。
•應對面積超過1000 m2的每一種幕墻均抽取一個試件進行檢測。
•可能是組合幕墻,也可能是多幅。組合幕墻,只需測一個試件;不同幅面,則要分別檢測。
•試件應包括典型單元、典型拼縫、典型可開啟部分。
•試件應按施工圖設計,經建筑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同意并確認。
•檢測應在專業實驗室進行。在檢測試件的設計制作中,應滿足下列要求:
1)試件應與設計圖一致,不加設任何附件、措施,試件應干燥。
2)試件的安裝和受力狀況應和實際相符。
3)單元式幕墻應有一個單元的四邊形成與實際工程相同的接縫。
4)試件應包括典型的垂直接縫、水平接縫和可開啟部分,并使試件上可開啟部分占試件總面積的比例與實際工程接近。
5.2.5幕墻節能工程使用的保溫材料,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不得松脫。
檢驗方法:對保溫板或保溫層采取針插法或剖開法,尺量厚度;手扳檢查。
檢查數量:按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在非透明幕墻中,保溫材料是關鍵。
•厚度越厚性能越好,應嚴格控制保溫材料的厚度。
•幕墻保溫材料的固定是否牢固,可以直接影響到節能的效果。
•保溫材料一般比較松散,采取針插法即可檢測厚度。
•板材可采用剖開法檢測厚度。
•測量厚度可采用鋼直尺、游標卡尺等。
•數量按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厚度的測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后及時進行。
•驗收:查檢驗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2.6遮陽設施的安裝位置應滿足設計要求。遮陽設施的安裝應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手扳檢查。
檢查數量:檢查全數的10%,并不少于5處;牢固程度全數檢查。
•遮陽裝置按照太陽的高度角和方位角來設計,只有安裝在合適位置、合適尺寸,才滿足節能要求。
•遮陽設施很容易受到風荷載的吹襲。大型的遮陽設施的抗風需進行專門研究,應合理設計,牢固安裝。
•遮陽設施的安裝位置采用鋼直尺、鋼卷尺測量,誤差一般應控制在30mm以內。遮陽設施的角度也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位置的檢查應檢查全數的30%,并不少于5處。
•牢固程度通過觀察連接緊固件,手扳檢查等。
•遮陽設施不能有松動現象,緊固件應符合要求,緊固件所固定處的承載能力應滿足要求。
•牢固問題全數檢查。
•必要時可現場荷載試驗,以確定固定是否滿足要求。
•驗收:核查施工安裝的檢驗記錄或測試報告。
5.2.7幕墻工程熱橋部位的隔斷熱橋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斷熱節點的連接應牢固。
檢驗方法:對照幕墻節能設計文件,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隔斷熱橋措施是節能重要內容,不理想時易引起結露。
•大面積熱橋會增大幕墻的實際傳熱系數
•主要看固體的傳熱路徑是否被有效隔斷
•路徑:金屬型材截面、金屬連接件、螺絲等緊固件、中空玻璃邊緣的間隔條等。
•措施:隔熱型材或隔熱墊
•轉換連接是否牢固則成為安全隱患,在現場應按照設計進行檢查。
•檢驗:對照設計文件觀察檢查,必要時尺量:1)隔熱型材中隔熱條的尺寸等;2)隔熱墊的尺寸和連接緊固件等;3)中空玻璃的間隔條采用特殊材料時應進行抽樣檢查;4)隔熱墊、隔熱緊固件的數量、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等。
•檢查數量:按照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驗收: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2.8幕墻隔汽層應完整、嚴密、位置正確,穿透隔汽層處的節點構造應采取密封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隔汽層避免內部結露,隔汽層必須完整,隔汽層必須在靠近水蒸汽氣壓較高一側(冬季為室內)。
•穿透隔汽層的部件節點構造采取密封措施很重要,應該進行密封處理,以保證隔汽層的完整。
•檢驗:對照幕墻設計文件觀察檢查:1)隔汽層設置的位置是否正確;2)隔汽層是否完整、嚴密;3)穿透隔汽層的部位是否進行了隔汽處理。
•檢查數量:按照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驗收: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2.9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水應通暢,并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通水試驗、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凝結水收集和排放構造是為避免幕墻結露的水滲漏到室內。
•為了驗證可進行一定的試驗。
•系統應包括收集槽、集流管和排水口等。
•往室外的排水口應進行必要的保溫處理。
•檢驗:對照幕墻設計文件觀察檢查,輔以通水試驗:
1)是否按照設計要求正確設置冷凝水的收集槽;
2)集流管和排水管連接是否符合要求;
3)排水口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
•檢查數量:按照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處。
•驗收: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1鍍(貼)膜玻璃的安裝方向、位置應正確。中空玻璃應采用雙道密封。中空玻璃的均壓管應密封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處)。
•鍍(貼)膜玻璃的作用:一是遮陽,二是降低傳熱系數。
•遮陽:鍍膜反射陽光或吸收陽光,應放外玻璃中空玻璃內部。
•低輻射玻璃(Low-E玻璃)應置于中空玻璃內部。
•中空玻璃應采用雙道密封:聚硫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硅酮結構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有些暖邊間隔條將密封和間隔兩個功能置于一身。
•間隔鋁框可連續折彎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熱熔型間隔膠條。間隔鋁框中的干燥劑宜采用專用設備裝填。
•中空玻璃在長途(尤其是海拔高度、溫度相差懸殊)運輸中易損壞,因生產環境和使用環境相差甚遠而損壞或變形,設有均壓管。
•檢驗方法:觀察鍍膜面是否正確,是否雙道密封和均壓管是否密封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30%,并不少于5件(處)。
•驗收:檢查施工記錄,核查施工過程中的檢驗記錄。
5.3.2單元式幕墻板塊組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密封條:規格正確,長度無負偏差,接縫的搭接符合設計要求;
2保溫材料:固定牢固,厚度符合設計要求;
3隔汽層:密封完整、嚴密;
4冷凝水排水系統通暢,無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手扳檢查;尺量;通水試驗。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處)。
•單元板塊在工廠組裝,將密封條、保溫材料、隔汽層、冷凝水收集裝置都安裝好了(或者在吊裝前安裝好),現場應檢查。
•密封條:尺寸規格正確才能保證配合密封。密封條接縫處應進行必要處理,保證密封。
•保溫材料的安裝應該牢固,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隔汽層、冷凝水排水系統應檢驗,隔汽層完整、嚴密,排水系統應通暢,無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規格可用游標卡尺測量或對比,牢固與否可手扳檢查,冷凝水系統可通水試驗。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處)。
•驗收:核查單元板塊檢驗單。
5.3.3幕墻與周邊墻體間的接縫處應采用彈性閉孔材料填充飽滿,并應采用耐候膠密封膠密封。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處)。
•幕墻周邊與墻體縫隙處理不好,也會大大影響幕墻的節能。
•幕墻邊緣多是金屬,存在熱橋,應采用彈性閉孔材料(如泡沫棒)填充飽滿,填塞后用密封膠密封。
•金屬板空隙間應采用巖棉等保溫材料填充飽滿。
•在夏熱冬暖地區可不保溫,但需考慮彈性和水密性。
•幕墻有氣密、水密性要求,應采用耐候膠密封。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必要時可以剖開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5件(處)。
•驗收:核查單元板塊檢驗單。
5.3.4伸縮縫、沉降縫、抗震縫的保溫或密封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文件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件(處)。
•構造縫、沉降縫、熱橋部位、斷熱節點等,處理不好也會影響節能和產生結露。
•對于面板的錯位搭接,密封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應仔細對照設計圖紙檢查。
•當采用伸縮構件(如風琴板)時,伸縮構件的連接和密封應進行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必要時可以拆開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件(處)。
•驗收: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5活動遮陽設施的調節機構應靈活,并應能調節到位。
檢驗方法:現場調節試驗,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件(處)。
•活動遮陽是幕墻上采用較多的一種遮陽形式。
•調節機構是保證活動遮陽設施發揮作用的重要部件。應靈活,能夠將遮陽板、百葉等調節到位,使遮陽設施發揮最大的作用。
•檢驗方法:現場調節試驗,在試驗中觀察檢查。可直接利用遮陽設施的調節裝置,來回反復運動5次以上。過程中觀察其極限范圍是否滿足設計要求,角度調節是否滿足要求等。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件(處)。
•驗收:核查試驗記錄。
6.1.1本章適用于建筑外門窗節能工程的質量驗收,包括金屬門窗、塑料門窗、木質門窗、各種復合門窗、特種門窗、天窗以及門窗玻璃安裝等節能工程。
•節能關系最大的是與室外空氣接觸的門窗。
•普通門窗、凸窗、天窗、傾斜窗以及不封閉陽臺的門連窗等。
•《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均對門窗提出了要求。
•傳熱系數和遮陽系數都是主要節能性能。
•門窗與玻璃幕墻雖在節能性能要求上相同,但構造很不一樣,工藝要求也不一樣。
6.1.2建筑門窗進場后,應對其外觀、品種、規格及附件等進行檢查驗收,對質量證明文件進行核查。
•門窗的品種、規格及附件等均與節能性能有關,應進行檢查驗收,對質量證明文件核查。
•從材料分:鋁合金門窗、彩鋼門窗、不銹鋼門窗、鋁木復合門窗、塑料門窗、木門窗、玻璃鋼門窗等。
•門窗開啟形式分為:推拉、平開、平開推拉、上懸、平開下懸、中懸、折疊等多種形式。
•玻璃種類有:單層玻璃、中空玻璃、三層中空玻璃、夾層玻璃、夾層中空玻璃,單層鍍膜玻璃、鍍膜中空玻璃、Low-E中空玻璃、陽光控制型單層玻璃、陽光控制型中空玻璃等。
•遮陽形式有:卷簾外遮陽、百葉外遮陽、帶百葉中空玻璃、外推拉百葉等。
•核查門窗質量證明文件,核對門窗品種、性能參數等。
6.1.3建筑外門窗工程施工中,應對門窗框與墻體接縫處的保溫填充做法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應有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門窗框與墻體縫隙處理不好,會影響門窗節能。
•密封問題和熱橋問題,工程施工中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處理縫隙方法:南方夏熱冬暖地區防水;保溫的其它地區,則應考慮熱橋問題,防止造成結露。
•保溫處理多采用現場注發泡膠,然后采用密封膠密封防水。發泡聚苯乙烯等彈性材料分層填塞不宜過緊。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要求:
1)塑料門窗框與墻體間用閉孔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采用密封膠密封。
2)金屬門窗的防腐處理及填嵌、密封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門窗框與墻體之間的縫隙應填嵌飽滿,并采用密封膠密封。
3)密封膠表面應光滑、順直,無裂紋。
6.1.4建筑外門窗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同一廠家的同一品種、類型、規格的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樘也為一個檢驗批。
2同一廠家的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樘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樘也為一個檢驗批。
3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門窗,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其特點和數量,由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基本按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中規定:門窗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1.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2.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6.1.5建筑外門窗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門窗每個檢驗批應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筑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時應全數檢查。
2特種門每個檢驗批應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時應全數檢查。
•按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中規定。
•檢查數量:1.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筑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時應全數檢查。2.特種門每個檢驗批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時應全數檢查。
6.2.1建筑外門窗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6.1.5條執行;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門窗的品種包含型材、玻璃等信息,一定的性能信息,規格包含尺寸、分格信息等,也隱含配件、附件信息。
•不同開啟形式、不同密封方式,氣密性和熱工可能不同。
•核查可核對門窗品種、性能參數等是否與設計要求一致。
•門窗的質量證明文件一般可包括:1)產品合格證;2)性能檢測報告或門窗節能標識證書;3)玻璃合格證明文件;4)型材合格證明文件等。
•特征尺寸采用尺量檢查;外觀質量采用觀察;品種、規格等和性能檢測報告與實物一一核查。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其出廠檢驗批,相關質量證明文件按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驗收:品種、規格,外觀質量,質量證明文件是否其全是否滿足要求
6.2.2建筑外窗的氣密性、保溫性能、中空玻璃露點、玻璃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核查。
•強制性條文。
•建筑外門窗的氣密性、保溫性能(傳熱系數)、中空玻璃露點、玻璃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都是重要節能指標,應符合強制要求。
•一定規格尺寸門窗傳熱系數通過實驗室測試,核查檢測報告。
•門窗尺寸很多,傳熱系數計算確定。《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提供了詳細的計算方法。
•玻璃的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是主要節能指標,中空玻璃露點應滿足產品標準要求。
•《建筑外窗保溫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8484,《建筑外窗氣密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7107。
•建設部正在試行門窗的節能性能標識,標識證書亦可作質量證明。
•測量玻璃系統采用測試和計算相結合的辦法。《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提供方法計算。
•檢驗:核查門窗、玻璃等質量證明文件,復驗報告。核對氣密性、保溫性能(傳熱系數)、中空玻璃露點、玻璃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等。檢查核對應覆蓋所有的外門窗品種。
•驗收:門窗的性能指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2.3建筑外窗進入施工現場時,應按地區類別對其下列性能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嚴寒、寒冷地區:氣密性、傳熱系數和中空玻璃露點;
2夏熱冬冷地區:氣密性、傳熱系數,玻璃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
3夏熱冬暖地區:氣密性,玻璃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產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為保證進入工程門窗質量達到標準,保證門窗的性能,進行復驗。
•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地區:保溫要求高,所以需要對門窗的氣密性能、傳熱系數進行復驗。
•夏熱冬暖:夏季隔熱,僅對氣密性能進行復驗。
•玻璃的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以及中空玻璃的露點是建筑玻璃的基本性能,應該進行復驗。
•《建筑外窗保溫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8484。復驗取一定尺寸標準試件,送實驗室進行測試。性能標識。
•《建筑外窗氣密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7107。標識。
•測量玻璃系統采用測試和計算相結合的辦法。《建筑門窗玻璃幕墻熱工計算規程》計算。
•檢驗:抽樣進行實驗室測試。由實驗室出具復驗報告。
•檢驗內容:氣密性、保溫性能(傳熱系數)、中空玻璃露點、玻璃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等。根據所在地氣候分區選擇。
•檢驗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產品應各抽查不少于3樘。
•驗收:核查復驗報告,核對門窗的性能指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2.4建筑門窗采用的玻璃品種應符合設計要求。中空玻璃應采用雙道密封。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6.1.5條執行。
•門窗節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玻璃形式(如單玻、雙玻、三玻等)、種類、加工工藝(如單道密封、雙道密封等)。
•保溫:鍍Low-E膜,中空層內充惰性氣體。
•遮陽:用特殊玻璃,鍍各種膜,吸熱玻璃、熱反射玻璃、遮陽型Low-E玻璃等。玻璃的品種應核對。
•普通的中空玻璃應采用聚硫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隱框窗的中空玻璃應采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鍍膜面應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檢驗方法:外觀觀察檢查和核對產品的質量保證文件。
•玻璃的品種可與已經測試過的留樣樣品進行觀察來檢驗。
•質量證明文件核對玻璃的單片品種,鍍膜玻璃核對鍍膜編號。
•中空玻璃的密封是否采用雙道密封則主要通過觀察。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其出廠檢驗批,相關質量證明文件按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驗收:核查玻璃驗收檢驗單,核對玻璃品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2.5金屬外門窗隔斷熱橋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標準的規定,金屬副框的隔斷熱橋措施應與門窗框的隔斷熱橋措施相當。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對照產品設計圖紙,剖開或拆開檢查。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類型的產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金屬副框的隔斷熱橋措施按檢驗批抽查30%。
•金屬框隔斷熱橋措施:穿條式隔熱型材、注膠式隔熱型材,也有部分采用連接點斷熱措施。
•隔熱條:尺寸、導熱系數,類型、標稱尺寸。
•《建筑用隔熱鋁合金型材穿條式》JG/T 175-2005
•《鋁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熱型材》GB 5237.6-2004
•干法安裝的金屬副框:新的熱橋,隔熱措施應與窗的隔熱措施效果相當。
•檢驗:觀察核對所采取的隔熱措施是否與設計圖紙中的一致。測量隔熱處的幾何尺寸。一些已經隱蔽的部位可采用剖開檢查的方式。
•檢驗內容:型材的隔熱措施、金屬副框的隔熱措施。
•檢驗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產品應各抽查不少于3樘。金屬副框按照第6.1.5條的檢驗數量進行檢驗。
•驗收:核查門窗進場檢驗單,核查金屬副框的隱蔽檢驗驗收單。
6.2.6嚴寒、寒冷地區的建筑外窗采用推拉窗或凸窗時,應對氣密性做現場實體檢驗,檢測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現場檢驗。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類型的產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推拉窗氣密性能一般比較差,而凸窗面積太大,嚴寒、寒冷地區很不利。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要求對氣密性做現場實體檢驗。
•現場檢驗門窗的氣密性能應采用《建筑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現場檢測方法》。
•本條的檢驗采用的方法主要是抽樣現場測試。
•檢驗的內容:門窗的氣密性能。
•現場檢驗的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產品應各抽查不少于3樘。
•驗收:核查測試報告,氣密性能是否達到要求。
6.2.7外門窗框或副框與洞口之間的間隙應采用彈性閉孔材料填充飽滿,并使用密封膠密封;外門窗框與副框之間的縫隙應使用密封膠密封。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與副框之間間隙的密封也影響節能,容易導致透水、形成熱橋,應填充要求。密封問題和熱橋問題。
•南方主要是防水,采用塞縫和密封膠密封處理。
•需要保溫其它地區,應考慮熱橋問題。
•現場檢驗:觀察檢查,看是否滿足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核對設計圖紙文件,一些已經隱蔽的部位可采用剖開檢查的方式。
•檢驗內容:外門窗框或副框與洞口之間的間隙填充是否滿足要求。
•檢驗數量:要求進行全數檢查。
•驗收內容:核查門窗安裝的隱蔽檢驗驗收單。
6.2.8嚴寒、寒冷地區的外門安裝,應按照設計要求采取保溫、密封等節能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嚴寒、寒冷地區的外門主要指居住建筑戶門,公共建筑的常開出入門等。
•保溫、密封等節能措施:采用門斗,采用旋轉門、自動門等。由于這些門需要經常的活動,活動頻率高,其密封措施較特殊。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檢驗內容:外門的節能措施。
•現場檢驗數量:全部檢查。
•驗收內容:核查現場檢驗單,核對措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6.2.9外窗遮陽設施的性能、尺寸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標準要求;遮陽設施的安裝應位置正確、牢固,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尺量、手扳檢查。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6.1.5條執行;安裝牢固程度全數檢查。
•遮陽設施:遮擋陽光的能力與其形狀、尺寸、顏色、透光性能等有關,還與調節能力有關。
•遮陽構件種類:百葉、遮陽板、遮陽擋板、卷簾、花格等。
•遮陽構件:尺寸、材料。材料的光學性能、材質、耐久性等均很重要。應該按照設計的構造制造遮陽的構件。
•遮陽設施的安裝應安裝在正確的位置。
•室外有較大的風荷載,所以遮陽設施的牢固問題非常重要。遮陽設施在設計中應進行荷載核算,保證遮陽設施自身的安全。
•檢驗方法:核查遮陽設施質量證明文件、觀察檢查、量尺寸、量位置、手扳檢查其牢固程度。
•檢驗內容:質量證明文件,必要時包括性能檢測報告;測量遮陽構件的尺寸、位置;現場觀察檢查遮陽構件的外觀質量;遮陽設施的牢固程度,必要時可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現場荷載測試。
•檢驗數量:按照第6.1.5條的檢驗數量的30%抽查,安裝牢固程度應全部檢查,測試按照測試方案進行。
•驗收:核查進場驗收檢驗單,現場檢驗單。
6.2.10特種門的性能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標準要求;特種門安裝中的節能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特種門與節能有關的的性能主要是密封性能和保溫性能。
•自動啟閉的門有旋轉門、平移推拉門等,有的出入口采用消防逃生門,性能有其特殊性。
•另外,特種門的安裝也有其特殊的要求,安裝后應保證門的密封性能和啟閉的靈活性。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觀察檢查、量尺寸等。
•檢驗內容:質量證明文件,必要時包括性能檢測報告;測量門的規格尺寸;現場觀察檢查門外觀質量;門的安裝、是否牢固、到位,必要時進行現場啟閉測試。
•現場檢驗數量:全部檢查,測試按照測試方案進行。
•驗收:核查構件進場驗收檢驗單,現場檢驗單。
6.2.11天窗安裝的位置、坡度應正確,封閉嚴密,嵌縫處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淋水檢查。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6.1.5條執行。
•天窗節能性能均與普通門窗類似,天窗的傳熱系數、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氣密性能等均應該滿足普通門窗的要求。
•天窗安裝角度:角度不同往往會導致水密性差別,安裝位置、坡度等均應正確,保證水密性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量尺寸、現場進行淋水試驗等。
•檢驗內容:測量規格尺寸;觀察檢查外觀質量;安裝是否符合,坡度是否正確,進行現場淋水測試。
•現場檢驗數量:按照第6.1.5條的檢驗數量,淋水測試按照測試方案進行。
•驗收:核查現場檢驗單,現場淋水測試。
6.3.1門窗扇密封條和玻璃鑲嵌的密封條,其物理性能應符合相關標準中的要求。密封條安裝位置應正確,鑲嵌牢固,不得脫槽,接頭處不得開裂。關閉門窗時密封條應接觸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密封條:塑料門窗密封條應符合《塑料門窗密封條》要求。鋁合金門窗密封條常采用三元乙丙橡膠、氯丁橡膠條、硅橡膠條等。
•密封膠條應符合《建筑橡膠密封墊預成型實心硫化的結構密封墊用材料規范》HB/T 3099及《工業用橡膠板》GB/T 5574的規定。
•平開窗采用各種空心橡膠條,推拉窗用帶膠片毛條或空心膠條。
•密封條安裝完整、位置正確、鑲嵌牢固對于密封性能均很重要。
•關閉門窗時應能保證密封條的接觸嚴密,不脫槽。關閉時密封條應能保持被壓縮的狀態。毛條的壓縮應超過10%以上,橡膠密封條應保持與鋁型材緊密接觸。
•檢驗方法:核查密封條的質量證明文件、觀察檢查密封條的安裝質量和窗扇安裝的質量。
•檢驗內容:質量證明文件,物理性能檢測報告;密封條外觀質量;密封條安裝,關閉后密封條被壓縮狀態或與型材緊密接觸。
•現場檢驗數量:采用巡查全部檢查,重點門窗應詳細檢驗記錄。
•驗收內容:核查現場檢驗單。
6.3.2門窗鍍(貼)膜玻璃的安裝方向應正確,中空玻璃的均壓管應密封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鍍(貼)膜玻璃在節能方面作用,一是遮陽,另一是降低傳熱系數。方向、位置應正確。
•為了保證中空玻璃長途運輸,或者保證中空玻璃不至于因生產環境和使用環境相差甚遠而出現損壞或變形,許多中空玻璃設有均壓管。在玻璃安裝完成之后,為了確保中空玻璃的密封,均壓管應進行密封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驗內容:現場觀察檢查玻璃安裝方向;驗收玻璃時檢查均壓管(如有設置)是否在安裝前被封閉。
•檢驗數量:按照巡查的方式全部檢查,重點部位仔細檢查。
•驗收內容:核查現場檢驗單。
6.3.3外門、窗遮陽設施調節應靈活、能調節到位。
檢驗方法:現場調節試驗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調節機構是保證活動遮陽設施發揮作用的重要部件。應靈活,能夠將遮陽板等調節到位。
•遮陽設施的調節機構種類繁多,各種機構的要求都不一樣。如有撐桿機構、導軌機構、線控機構等等。調節遮陽設施有用人工的,也有采用電動的。有卷簾形式,有線拉控形式等多種多樣。
•測試遮陽構件的靈活、可靠,可采用試驗的方法。
•檢驗方法:現場試驗,每個遮陽設施至少一個來回的試驗,重點部位應測試10次以上。
•檢驗內容:遮陽裝置的調節功能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遮陽設施的調節是否到位。
•檢驗數量:全部檢查,重點測試按照測試方案進行。
•驗收:核查現場檢驗單。
7.1.1本章適用于建筑屋面節能工程,包括采用松散保溫材料、現澆保溫材料、噴涂保溫材料、板材、塊材等保溫隔熱材料的屋面節能工程的質量驗收。
•規定了建筑屋面節能工程驗收適用范圍,包括采用松散、現澆板塊等保溫隔熱材料施工的平屋面、坡屋面、倒置式屋面、架空屋面、種植屋面、蓄水屋面、采光屋面等。
保溫隔熱材料的分類保溫隔熱材料的分類
•松散保溫隔熱材料:用爐渣、膨脹蛭石、水渣、膨脹珍珠巖、礦物棉、鋸末等干鋪而成。很少用于屋面保溫。
•現澆保溫材料:如聚氨脂現場發泡噴涂,泡沫混凝土
•板塊保溫隔熱材料:用松散保溫隔熱材料或化學合成聚酯與合成橡膠類材料加工制成。如蛭石板、礦物棉板、軟木板及有機纖維板、泡沫混凝土板、加氣砼塊、EPS板、XPS板、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其中EPS板是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經濟適用,效果最好,其特點是抗壓強度高,吸水率低,導熱系數小,施工方便。
7.1.2屋面保溫隔熱工程的施工,應在基層質量驗收合格后進行。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質量檢驗、隱蔽工程驗收和檢驗批驗收,施工完成后應進行屋面節能分項工程驗收。
•明確了屋面保溫隔熱工程施工條件。因基層的質量不僅影響屋面工程質量,而且對保溫隔熱的質量也有直接影響,且保溫隔熱敷設后已無法對基層再處理,故要求敷設保溫隔熱層前,基層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尤其對于倒置式屋面,在進行保溫層施工前,必須確保防水層質量合格,
經業主、施工、監理以及設計單位共同驗收后才可以進行施工。
•保溫層施工過程中,應對每道工序每個施工環節,特別是關鍵工序的質量控制點進行認真嚴格的檢查,在進行隱蔽之前,應按檢驗批進行隱蔽驗收。
•整個屋面保溫工程完成后應按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其結果做為單位節能工程的一個分項。
7.1.3屋面保溫隔熱工程應對下列部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1基層;
2保溫層的敷設方式、厚度;板材縫隙填充質量;
3屋面熱橋部位;
4隔汽層。
•在建筑圍護結構中,屋面的構造最為復雜,主要有結構層、隔汽層、找坡層、保溫層、防水層以及防護層等,后一層覆蓋前一層,層層隱蔽,前一層的質量對后一層有直接影響,后一層施工完成后也無法對前一層進行檢查,因此在進行后一層施工前應對前一層施工質量進行隱蔽驗收。
7.1.3屋面保溫隔熱工程應對下列部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1基層;
2保溫層的敷設方式、厚度;板材縫隙填充質量;
3屋面熱橋部位;
4隔汽層。
•對于常規保溫屋面,基層是指結構層上部的找平層或找坡層;對于倒置式保溫隔熱屋面,基層是指防水層。
•保溫層結構層之間的隔汽層的施工質量對于上部保溫層的保溫效果非常重要,如果隔汽層所采用材料達不到設計要求,將不僅影響效果,而且可能造成保溫層因結凍或濕汽膨脹而造成破壞。
•屋面熱橋部位如女兒墻、檐溝等。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在熱橋部位產生結露,這不僅影響節能保溫效果,而且因結露發霉變黑,影響使用效果。
7.1.4屋面保溫隔熱層施工完成后,應及時進行找平層和防水層的施工,避免保溫層受潮、浸泡或受損。
•相關研究表明,當材料的含水率增加1%時,其導熱系數則相應增大5%左右;而當材料的含水率從干燥狀(ω=0)增加到20%時,其導熱系數則幾乎增大一倍,將直接影響保溫材料的保溫隔熱效果。
•含水率對導熱系數的影響頗大,特別是負溫度下更使導熱系數增大,為保證建筑物的保溫效果,在保溫隔熱層施工完成后,應盡快進行防水層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防止保溫層受潮。
7.2.1用于屋面節能工程的保溫隔熱材料,其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每批隨機抽取3個試樣進行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檢查方法:1)保溫隔熱材料的幾何尺寸采用鋼卷尺或鋼板尺測量檢查。2)產品外觀質量采用目測觀察和手摸檢查。3)對照實物,檢查每一種材料的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文件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完整。
•檢查內容:1)對照設計文件,檢查保溫材料的種類、品種和規格是否與設計相符。2)保溫隔熱材料的外觀、形狀是否符合產品標準要求。3)用尺子測量其外形尺寸是否符合產品標準以及設計文件的要求,重點測量板塊狀保溫隔熱材料的厚度。4)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是否一致,核查有關質量文件是否在有效期之內。質量檢測報告應包括材料的密度、導熱系數、抗壓(壓縮)強度等。5)對有節能認證要求的地區,還要核查是否取得當地的節能產品認定證書或新產品推廣應用證明。
•模壓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EPS)
1、定義:用可發性聚苯乙烯珠粒經加熱預發泡后,再放入模具中加熱成型而制成的具有微閉孔結構的泡沫塑料。
2、主要性能:表觀密度≥18kg/m3,抗壓強度≥0.1MPa,導熱系數≤0.041W/(m?K)。
3、特點:質輕、保溫、隔熱、吸聲、防震、吸水性小、耐低溫性好、耐酸堿性好等。
4、屋面應用:屋面保溫隔熱層。
•擠壓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XPS)
1、定義:以聚苯乙烯樹脂或其共聚物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劑,通過加熱擠塑成形而制成的具有閉孔結構的硬質泡沫塑料板材。
2、主要性能:表觀密度≥35kg/m3,抗壓強度0.15~0.25MPa,導熱系數≤0.035W/(m?K)。
3、特點:具有密度大、壓縮性高、導熱系數小、吸水率低、水蒸氣滲透系數小、很好的耐凍融性能和抗壓縮蠕變性能
4、屋面應用:屋面保溫隔熱層。
•加氣砼
1、定義:用鈣質材料(水泥、石灰)、硅質材料(石英砂、粉煤灰、高爐礦渣等)和發氣劑(鋁粉、鋅粉)等原料,經磨細、配料、攪拌、澆注、發氣、靜停、切割、壓蒸等工序生產而成的輕質混凝土材料。
2、主要性能:表觀密度400~600 kg/m3,導熱系數≤0.03W/(m?K)。
3、屋面應用:屋面保溫層。
•浮石混凝土
1、特點:一種天然資源,在我國分布較廣,蘊藏量較大,內蒙古、山西、黑龍江均是著名浮石產地。
2、主要性能:堆積密度一般在500~800kg/m3,空隙率為45%~56%,浮石混凝土的導熱系數為0.116~0.21 W/(m?K)。
3、屋面應用:屋面保溫層。
•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
1、定義:以多元醇/多異氰酸酯為主要原料,加入發泡劑、抗老化劑等多種制劑,在屋面工程上直接噴涂發泡而成的一種保溫材料。
2、主要性能:表觀密度35~40 kg/m3,導熱系數<0.03W/(m?K),壓縮強度>150kPa。
3、特點:質量輕、導熱系數小、壓縮強度大。
4、屋面應用:屋面保溫層。
•泡沫玻璃
1、定義:又稱多孔玻璃,是以碎玻璃為主要原料,摻加少量發泡劑(閉氣孔用碳黑、開口氣孔用碳酸鈣),裝模后經高溫熔燒、退火、切割制成。
2、主要性能:表觀密度≥150kg/m3,抗壓強度≥0.4MPa,導熱系數≤0.062W/(m?K),吸水率<0.5%,尺寸變化率在70℃經48h后≤0.5%。
3、特點:重量輕、抗壓強度高、耐腐蝕、吸水率低、不變形,導熱系數和膨脹系數小、不燃燒、不霉變等
4、屋面應用:屋面保溫隔熱層
•微孔硅酸鈣
1、定義:以二氧化硅粉狀材料(石英砂粉、硅藻土等)、石灰(也有用消石灰、電渣等)和纖維增強材料(如玻璃纖維、石棉等)為主要原料,再加入水、助劑等材料,經攪拌、加熱、凝膠、成型、蒸壓硬化、干燥等工序制作而成。
2、特點:容重輕、導熱系數小、耐水性好、防水性能強等
3、屋面應用:用作平屋頂的防火覆蓋材料
•泡沫混凝土
1、定義:一種人工制造的保溫隔熱材料。一種是水泥加入泡沫劑和水,經攪拌、成型、養護而成。另一種是用粉煤灰加入適量石灰、石膏及泡沫塑劑和水拌制而成,又稱為硅酸鹽泡沫混凝土。
2、主要性能:表觀密度為350~400kg/m3,抗壓強度0.3~0.5MPa,導熱系數在0.088~0.116W/(m?K)。
3、特點:多孔、輕質、保溫、隔熱、吸聲等
4、屋面應用:屋面保溫隔熱層
7.2.2用于屋面節能工程的保溫隔熱材料,其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強制性條文。
•檢查方法:對照標準和設計要求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重點核查材料進場質檢報告。
•檢查內容:檢查保溫隔熱材料的導熱系數(熱阻)、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產品標準要求。
•屋面常用板塊狀保溫材料性能表
序號 |
材料名稱 |
表觀密度(Kg/m3) |
導熱系數[W/(m?k)] |
強度(MPa) |
吸水率(%) |
使用溫度(℃) |
1 |
模壓聚苯乙烯泡沫板 |
15~30 |
0.041 |
10%壓縮后0.06~0.15 |
2~6 |
-80~75 |
2 |
擠壓聚苯乙烯泡沫板 |
≥32 |
0.03 |
10%壓縮后 0.15 |
≤1.5 |
-80~75 |
3 |
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 |
≥30 |
0.027 |
10%壓縮后 0.15 |
≤3 |
-200~130 |
4 |
泡沫玻璃 |
≥150 |
0.062 |
≥0.4 |
≤0.5 |
-200~500 |
5 |
松散膨脹珍珠巖 |
40~250 |
0.03~0.04 |
|
250 |
-200~800 |
6 |
水泥珍珠巖1:8 |
510 |
0.073 |
0.5 |
120~220 |
|
7 |
水泥珍珠巖1:10 |
390 |
0.069 |
0.4 |
120~220 |
|
8 |
水泥珍珠巖制品 |
300 |
0.08~0.12 |
0.3~0.8 |
120~220 |
650 |
9 |
水泥珍珠巖制品 |
500 |
0.1~0.2 |
0.6~0.8 |
|
|
10 |
憎水珍珠巖制品 |
200~250 |
0.056~0.08 |
0.5~0.7 |
憎水 |
-20~650 |
11 |
瀝青珍珠巖 |
500 |
0.1~0.2 |
0.6~0.8 |
|
|
12 |
松散膨脹蛭石 |
80~200 |
0.04~0.07 |
|
200 |
1000 |
13 |
水泥蛭石 |
400~600 |
0.08~0.12 |
0.3~0.6 |
120~220 |
650 |
14 |
微孔硅酸鈣 |
250 |
0.06~0.068 |
0.5 |
87 |
650 |
15 |
礦棉保溫板 |
130 |
0.035~0.047 |
|
|
600 |
16 |
加氣混凝土 |
400~800 |
0.14~0.18 |
3 |
35~40 |
200 |
17 |
水泥聚苯板 |
240~350 |
0.04~0.1 |
0.3 |
30 |
|
18 |
水泥泡沫混凝土 |
350~400 |
0.1~0.16 |
|
|
|
•松散保溫材料的質量要求
項目 |
膨脹蛭石 |
膨脹珍珠巖 |
粒徑 |
3~15mm |
≥0.15mm,<0.15mm的含量不大于8% |
堆積密度(kg/m3) |
≤300 |
≤120 |
導熱系數[W/(m?K)] |
≤0.14 |
≤0.07 |
•泡沫砼技術性能指標
材料名稱 |
表觀密度(Kg/m3) |
導熱系數 [W/(m?k)] |
強度(MPa) |
吸水率(%) |
干燥收縮值(mm/m) |
泡沫砼 |
100~300 |
0.06~0.18 |
0.5~2.5 |
5%~10% |
0.6~0.8 |
•現場噴涂硬泡聚氨酯的物理性能
項目 |
性能要求 |
試驗方法 |
||
Ⅰ型 |
Ⅱ型 |
Ⅲ型 |
||
密度,kg/m3 |
≥35 |
≥45 |
≥55 |
GB/T 6343-1995 |
導熱系數,W/(m?K) |
≤0.024 |
≤0.024 |
≤0.024 |
GB 3399-1982 |
壓縮性能,屈服點時或形變10%時的壓縮應力,kPa |
≥150 |
≥200 |
≥300 |
GB 8813-1988 |
不透水性(無結) 0.2MPa,30min |
- |
不透水 |
不透水 |
|
尺寸穩定性(70℃,48h),% |
≤1.5 |
≤1.5 |
≤1.0 |
GB 8811-1988 |
閉孔率,% |
≥92 |
≥92 |
≥95 |
GB 10799-1989 |
吸水率,% |
≤3 |
≤2 |
≤1 |
GB 8810-1988 |
7.2.3屋面保溫隔熱工程采用的保溫材料,進場時應對其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產品各抽查不少于3次。
•檢查方法:由監理人員現場見證隨機抽樣送有資質的單位試驗檢測。
•檢查內容:
1、必須由監理工程師、施工人員、供應商代表共同見證取樣,保證樣品在送檢時不被調換。
2、所送檢的試驗室不僅要有檢測能力,還必須取得檢測資質。
•建筑屋面保溫隔熱材料相關標準
1.《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1-2002
2.《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02
3.《建筑物隔熱用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QB/T 3806-99
4.《絕熱用巖棉、礦渣棉及其制品》GB/T 11835-1998
5.《建筑絕熱用玻璃棉制品》GB/T 17795―1999
6.《絕熱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 13350―2000
7.《礦物棉噴涂絕熱層》JC/T 909-2003
8.《泡沫玻璃絕熱制品》JC/T 647-2005
9.《膨脹珍珠巖絕熱制品》GB/T 10303-2001
10.《硅酸鹽復合絕熱涂料》GB/T 17371-1998
11.《蒸壓加氣混凝土板》GB 15762-1995
12.《蒸壓加氣混凝土塊》GB 11968-1997
13.《金屬面聚苯乙烯夾芯板》JC 689-1998
14.《膨脹蛭石制品》JC442-91(1996)
•建筑屋面保溫隔熱材料試驗方法相關標準
1.《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防護熱板法》
2.《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熱流計法》
3.《建筑構件穩態熱傳遞性質的測定標定和防護熱箱法》
4.《建筑材料水蒸氣透過性能試驗方法》
5.《用便攜式太陽反射計確定常溫下太陽光反射比的》
6.《用便攜式輻射計確定室溫下材料輻射率的標準試驗方法》
7.《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
8.《泡沫塑料與橡膠線性尺寸的測定》
9.《泡沫塑料和橡膠表觀(體積)密度的測定》
10.《硬質泡沫塑料吸水率試驗方法》
11.《硬質泡沫塑料尺寸穩定性試驗方法》
12.《硬質泡沫塑料壓縮試驗方法》
13.《硬質泡沫塑料水蒸氣透過性能的測定》
14.《保溫材料憎水性試驗方法》
15.《礦物棉制品吸水性試驗方法》
16.《加氣混凝土導熱系數試驗方法》
17.《膨脹珍珠巖絕熱制品試驗方法》
18.《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19.《無機硬質絕熱制品試驗方法》
7.2.4屋面保溫隔熱層的敷設方式、厚度、縫隙填充質量及屋面熱橋部位的保溫隔熱做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每100m2抽查一處,每處10m2,整個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處。
•檢查方法:
(1)保溫隔熱層的厚度可采用鋼針插入后用尺測量,也可采用將保溫切開用尺直接測量。
(2)敷設方式、縫隙填充質量采用目測觀察檢查。
•保溫層的敷設方式,縫隙填充質量應在施工過程中加以控制,并作為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1)對于板塊狀保溫材料,板材性能及施工后的含水率均要符合設計要求。
(2)對于松散保溫材料施工鋪設壓實程度要先做試驗,然后分層平整鋪設壓實至要求厚度。檢驗時除控制材料性能和含水率,還要控制分層壓實程度、表面平整度,厚度允許誤差應在-5~ 10之間。
•對于屋面熱橋部位如天溝、檐溝、女兒墻以及凸出屋面結構部位,均應作保溫處理。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起屋頂結露,這不僅將降低室內環境的舒適度,破壞室內裝飾,嚴重時還將對人們正常的居住生活帶來影響。
7.2.5屋面的通風隔熱架空層,其架空高度、安裝方式、通風口位置及尺寸應符合設計及有關標準要求。架空層內不得有雜物,架空面層應平整,不得有斷裂和露筋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每100m2抽查一處,每處10m2,整個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處。
•檢查方法:
(1)通風隔熱層的架空高度和通風口尺寸等采用尺量檢查。
(2)通風隔熱層的安裝方式和表觀質量等采用目測觀察檢查。
•架空通風屋頂架空通風屋頂
1、原理:在屋頂設置通風間層,一方面利用通風間層的外層遮擋陽光,使屋頂變成兩次傳熱,避免太陽輻射直接作用在圍護結構上;另一方面利用風壓和熱壓的作用,尤其是自然通風,將遮陽板與空氣接觸的上下兩個表面所吸收的太陽輻射轉移到空氣隨風帶走,從而減少室外熱作用對內表面的影響。
2、主要優點:
(1)省料、質輕、材料層少;
(2)防雨、防漏、經濟、易維修
(3)構造簡單,比實體材料隔熱屋頂降溫效果好。
3、施工要點:
(1)架空隔熱層施工時,應先將屋面清掃干凈,并根據架空板的尺寸,彈出支座中線。
(2)在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層上應采取加強措施。支座宜采用水泥砂漿砌筑,其強度等級應為M5。
(3)鋪設架空板時,應將灰漿刮平,隨時掃凈屋面防水層上的落灰、雜物等,以保證架空隔熱層氣流暢通。操作時不得損傷已完工的防水層。
(4)架空板的鋪設應平整、穩固;縫隙宜采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合砂漿嵌填,并應按設計要求留變形縫。
4、驗收要點:
(1)檢查架空層的型式,用尺測量架空層的設計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檢查架空層的完整性;
(3)檢查架空層內不得殘留施工過程中的各種雜物,確保架空層內氣流暢通。
7.2.6采光屋面的傳熱系數、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氣密性應符合設計要求。節點的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和相關標準的要求。采光屋面的可開啟部分應按本規范第6章的要求驗收。
•檢查方法:
(1)核查采光屋面供應商提供出廠檢驗報告、型式試驗報告以及進場復檢報告。
(2)目測觀察檢查其節點構造做法。
(3)采光屋面的傳熱系數、可見光透射比及氣密性按本規范第6章的要求進行復檢。
•關鍵:檢查采光屋面的傳熱系數、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以及氣密性既要符合設計要求,又要符合《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要求。
7.2.7采光屋面的安裝應牢固,坡度正確,封閉嚴密,嵌縫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淋水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安裝要牢固,封閉要嚴密,嵌縫處要填充嚴密,不得滲漏;
•采用觀察、尺量檢查其安裝牢固性能和坡度,通過淋水試驗檢查其嚴密性能,并核查其隱蔽驗收記錄;
•采光屋面主要是針對公共建筑,數量不多,并且很重要,所以要全數檢查。
7.2.8屋面的隔汽層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隔汽層應完整、嚴密。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100m2抽查一處,每處10m2,整個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處。
•對于室內濕度大于75%的建筑屋面應重點檢查其隔汽性能,重點核查施工過程;
•隔汽層應完整無損,封閉嚴密,隔汽層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具有隔斷濕空氣進入保溫層的功能。
7.3.1屋面保溫隔熱層應按施工方案施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松散材料應分層敷設、按要求壓實、表面平整、坡向正確;
2現場采用噴、澆、抹等工藝施工的保溫層,其配合比應計量準確、攪拌均勻、分層連續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確。
3板材應粘貼牢固、縫隙嚴密、平整。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稱重檢查。
檢查數量:每100m2抽查一處,每處10m2,整個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處。
•現場目測觀察及用手觸摸檢查,檢查與施工方案的一致性。
•對于平整度、坡向和保溫層厚度采用尺量檢查。
•對于壓實性能采用取樣稱重檢查。
7.3.2金屬面保溫夾芯板材屋面應鋪裝牢固、接口嚴密、表面潔凈、坡向正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板縫接口處必須嚴密,縫隙應按要求填充密實,接口搭接正確,不透水,不透氣;
•屋面板的坡向正確,利于雨水排放;
•屋面板安裝牢固、可靠。
7.3.3坡屋面、內架空屋面當采用敷設于屋面內側的保溫板材做保溫隔熱層時,保溫隔熱層應有防潮措施,其表面應有保護層,保護層的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原文鏈接:http://www.iwuchen.com/a-52/)
檢查數量:每100m2抽查一處,每處10m2,整個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處。
•防潮措施符合設計要求;
•保護層完整、可靠、封閉嚴密。
•屋面節能工程的驗收要點
1.設計文件、質量驗收資料、復檢報告、隱蔽驗收資料要齊全。
2.把好原材料進場驗收、復檢關;要核查進場材料的規格、品種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標準要求,抽樣復檢材料一定要隨機抽樣,要有代表性;防止抽樣樣本在送試驗室過程中被調換;要檢查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抗壓(或壓縮)強度以及阻燃性能等有關資料,確定其完全符合要求。
3.要加強施工過程隱蔽部位的驗收,重點是保溫層的厚度,特別是松散類材料保溫層和現場噴涂澆注的保溫層。
4.要保證保溫材料施工過程中不受潮、不淋雨水。
屋面節能工程的驗收要點
5.要控制好天溝、檐溝、女兒墻以及凸出屋面結構部位等熱橋部位的保溫處理,以防止這些部位處理不好結露。
6.當采用金屬夾芯保溫板做屋面時,板縫之間的填充是非常重要。如果填充不密實,板縫將會形成非常嚴重的熱橋,當屋頂內表面溫度低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時,就會嚴重結
露。
7.對倒置式保溫屋面,其基層一定要平整,不能有坑洼,
排水坡度一定要正確,保溫材料縫隙一定要符合設計要求。
8.對于寒冷地區,當室內空氣濕度較大時,要注意防潮層的施工質量。
8.1.1本章適用于建筑室內地面節能工程的質量驗收。包括底面接觸室外空氣、土壤或毗鄰不采暖空間的地面節能工程。
•明確了本章的適用范圍,指出建筑室內地面節能工程包括采暖空調房間接觸土壤的地面、采暖地下室與土壤接觸的地面、采暖地下室與土壤接觸的外墻、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樓板、不采暖車庫上面的樓板、接觸室外空氣或外挑樓板的地面。
•概括來說,樓、地面保溫隔熱分三類:概括來說,樓、地面保溫隔熱分三類:
1.不采暖地下室頂板作為首層的保溫隔熱;
2.樓板下方為室外氣溫情況的樓、地面的保溫隔熱;
3.上下樓層之間的樓面的保溫隔熱。上下樓層之間的樓面的保溫隔熱是隨著分戶計量收費制度的產生而產生的。
•目前樓、地面的保溫隔熱技術一般分兩種:目前樓、地面的保溫隔熱技術一般分兩種:
1.普通的樓面在樓板的下方粘貼膨脹聚苯板、擠塑聚苯板或其他高效保溫材料后吊頂;
2.采用地板輻射采暖的樓、地面,在樓、地面基層完成后,在該基層上先鋪保溫材料,而后將交聯聚乙烯、聚丁烯、改性聚丙烯或鋁塑復合等材料制成的管道,按一定的間距,雙向循環的盤曲方式固定在保溫材料上,然后回填細石混凝土,經平整振實后,就在其上鋪地板。
•樓、地面常用的保溫隔熱材料:樓、地面常用的保溫隔熱材料:膨脹聚苯板、擠塑聚苯板、復合硅酸鹽板、聚氨酯硬泡體和聚苯顆粒保溫漿料等;
•保溫隔熱材料在樓、地面的應用類型:保溫隔熱材料在樓、地面的應用類型:
1.絕熱層在混凝土板和防水層之上,其上鋪均勻荷載的鋼筋網碎石混凝土找平層;
2.絕熱層在混凝土下面直接與土壤接觸;
3.絕熱層在混凝土板之下,防水層之上;
4.溫度在冰點以下,絕熱層在土壤內或靠在土壤上;
5.絕熱層位于地下室頂板之下。
8.1.2地面節能工程的施工,應在主體或基層質量驗收合格后進行。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檢驗批驗收,施工完成后應進行地面節能分項工程驗收。
•明確了地面保溫隔熱工程施工條件。因基層的質量不僅影響地面工程質量,而且對保溫隔熱的質量也有直接的影響,保溫隔熱敷設后已無法對基層再處理。故要求敷設保溫隔熱層前,基層質量必須達到合格。
•保溫層施工過程中,應對每道工序每個施工環節,特別是關鍵工序的質量控制點進行認真嚴格的檢查,在進行隱蔽之前,應按檢驗批進行隱蔽驗收。
•整個地面保溫工程完成后應按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其結果做為單位節能工程的一個分項。
8.1.3地面節能工程應對下列部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象資料:
1基層;
2被封閉的保溫材料厚度;
3保溫材料粘結;
4隔斷熱橋部位。
•地面的構造層有結構層、保溫層、防潮層以及保護層等,后一層覆蓋前一層,層層隱蔽,前一層的質量對后一層有直接影響,后一層施工完成后也無法對前一層進行檢查,因此在進行后一層施工前應對前一層施工質量進行隱蔽驗收。
•對于常規保溫地面,基層是指結構層上部的找平層,在進行保溫層施工前,基層應平整,表面要干燥。
•為了防止保溫材料因受土壤潮氣而受潮,在保溫層結構層之間增加了隔離層,隔離層的施工質量對于上部保溫層的保溫效果非常重要,如果隔離層所采用材料達不到設計要求,施工過程中材料接縫密封不嚴,潮氣將進入保溫層,不僅將影響效果,而且可能造成保溫層因結凍或濕汽膨脹而造成破壞。
8.1.4地面節能分項工程檢驗批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檢驗批可按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
2當面積超過200m2時,每200m2可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200m2也為一個檢驗批;
3不同做法的地面節能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
•本條給出了地面節能工程檢驗批劃分的原則和方法,并對檢驗批抽查數量作了基本規定。
•地面節能工程檢驗批劃分原則
(1)每一樓層或按照每層的施工段或變形縫可劃分為一個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每三層作為一個檢驗批;
(2)當面積超過200m2時,每200m2可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200m2也為一個檢驗批;
(3)不同隔熱保溫節能做法的地面節能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
•地面節能工程檢驗批地面節能工程檢驗批的抽查數量
(1)每檢驗批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不得少于5%,并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驗,走廊(過道)應按10延米為一個自然間計算;
(2)有防水或防潮要求的抽查間數不應少于5%,且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時應全數檢查;
(3)保溫隔熱材料進場復檢按同一單體建筑、同一生產廠家、同一規格、同一批材料為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隨機抽取一組。
8.2.1用于地面節能工程的保溫材料,其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和稱重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每批隨機抽取3個試樣進行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8.2.2用于地面節能工程的保溫材料,其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核查。
8.2.3地面節能工程采用的保溫材料,進場時應對其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產品各抽查不少于3組。
8.2.4地面節能工程施工前,應對基層進行處理,使其達到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對照設計要求和施工方案,對基層平整度、清潔性和墊層處理現場觀察檢查。
•檢查內容:
(1)檢查基層平整度、清潔性和墊層處理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檢查其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
8.2.5建筑地面保溫層、隔離層、保護層等各層的設置和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按施工方案施工。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對于保溫隔熱層的敷設方式、縫隙填充質量、熱橋部位采用目測觀察檢查。
•檢查內容:
(1)保溫隔熱層的敷設方式、縫隙填充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屋面的熱橋部位是否進行處理。
•隔離層
1、隔離層是用防水類卷材、防水類涂料等在基層(或找平層)上鋪設而成,以防止樓層地面出現滲漏現象;
2、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凝土找平層上鋪設(鋪涂)瀝青類防水卷材或防水類涂料隔離層,或以水泥類材料(剛性防水材料)作為防水隔離層時,其找平層或水泥類材料防水層的表面應堅固、潔凈、干燥。
3、當采用摻有防水劑的水泥類找平層作為防水隔離層時,其摻量和混凝土(或水泥砂漿)的強度等級(或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隔離層隔離層
4、鋪設防水隔離層材料時,應先做好連接處節點、附加層的處理后,再進行大面積的鋪涂,以加強連接處的薄弱環節,防止出現滲漏現象。
5、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樓層結構的標高、預留孔洞位置、結構構造和隔離層的設置等的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2002)第4.10.8條提出了有關規定。
8.2.6地面節能工程的施工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板與基層之間、各構造層之間的粘結應牢固,縫隙應嚴密;
2保溫漿料應分層施工;
3穿越地面直接接觸室外空氣的各種金屬管道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斷熱橋的保溫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2處,每處10 m2;穿越地面的金屬管道處全數檢查。
•在施工過程中,保溫層與基層之間粘結應牢固、保證縫隙嚴密;
•地下室(或車庫)的頂板粘貼XPS板、EPS板或粉刷膠粉聚苯顆粒時,在樓板下面粉刷漿料保溫層時應分層施工,每層的厚度不應超過20mm;
•對于嚴寒、寒冷地區,還必須對穿越接觸室外空氣地面的各種金屬類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溫措施,以防止表面結露。
•對于地下室頂板、與室外空氣接觸的樓板底面采用粘貼XPS板、
EPS板等板類材料時,所采用粘結劑要與保溫板完全相容,水泥砂漿的粘結拉伸強度要大于0.6MPa,與XPS板、EPS板等材料的拉伸粘結強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壞部位應位于XPS板、EPS板等板內。膠粉聚苯顆粒等保溫漿料與水泥砂漿之間的粘結拉伸強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壞部位不得位于粘結界面。
•重點檢查內容:
(1)檢查基層與保溫板粘結是否牢固,保溫板之間縫隙是否嚴密。
(2)樓板下面粉刷漿料保溫層是否采用分層施工。
(3)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8.2.7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節能保溫做法不得影響地面排水坡度,保溫層面層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用長度500mm水平尺檢查;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
(1)對于地面排水坡度,采用尺量檢查。
(2)對于地面滲漏性能,采用現場觀察檢查。
•檢查內容:
(1)尺量地面排水坡度。
(2)現場目測觀察地面抗滲漏能力。
8.2.8嚴寒、寒冷地區的建筑首層直接與土壤接觸的地面、采暖地下室與土壤接觸的外墻、毗鄰不采暖空間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觸室外空氣的地面應按設計要求采取保溫措施。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對照設計要求,現場觀察檢查。
•檢查內容:檢查嚴寒、寒冷地區的建筑首層直接與土壤接觸的地面、采暖地下室與土壤接觸的外墻、毗鄰不采暖空間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觸室外空氣的地面是否采取了保溫措施。
8.2.9保溫隔熱層的表面防潮層、保護層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隱蔽工程驗收時,對照設計要求,現場觀察檢查。
•檢查內容:檢查防潮層、防護層的位置、完整性及嚴密性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8.3.1采用地面輻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節能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符合《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JGJ142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根據《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JGJ142的規定采用目測觀察檢查。
•檢查內容:地面節能做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地面節能工程的驗收要點
1.設計文件、質量驗收資料、復檢報告、隱蔽驗收資料要齊全。
2.把好原材料進場驗收、復檢關;要核查進場材料的規格、品種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標準要求,避免有的材料供應商以次充好,抽樣復檢材料一定要隨機抽樣,要有代表性;要防止抽樣樣本在送試驗室過程中被調換;要檢查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抗壓(或壓縮)強度以及阻燃性能等有關資料,確定其完全符合要求。
3.要加強施工過程隱蔽部位的驗收,重點是保溫層的厚度,特別是松散類材料保溫層和現場噴涂澆注的保溫層。
4.要保證保溫材料施工過程中不受潮、不淋雨水。
地面節能工程的驗收要點
5.加強保溫層的基層處理。對于在不采暖空間上部的頂板和直接接觸室外空氣的樓板底面粘貼或粉刷保溫材料時,基層的質量對保溫材料貼粘的牢固可靠性非常重要。在節能施工前一定要將基層清理干凈,特別是現澆樓板采用隔離劑時更要注意。對于與土壤接觸的地面或墻面,做保溫時基層的防水一定要處理,如果處理不當,基層下部土壤中的水份將進入保溫層,嚴重影響保溫效果。
6.對嚴寒和寒冷地區接觸土壤的地面一定要認真檢查。
7.對衛生間、廚房等地面,一般要做好面層的防水處理。
8.對嚴寒和寒冷地區地面的熱橋部位要嚴格檢查。
9.1.1本章適用于溫度不超過95℃室內集中熱水采暖系統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本條對本章的適用范圍做出了規定。
1.是針對室內集中熱水采暖系統而言的;
2.水溫不超過95℃;
3.是節能工程,應包括散熱設備、管道、保溫、、管道、保溫、自控閥門與儀表等。
9.1.2 采暖系統節能工程的驗收,可按系統、樓層等進行,并應符合本規范第行,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4.1條的規定。
•本條給出了采暖系統節能工程驗收的本條給出了采暖系統節能工程驗收的劃分原則和方法。
1.可以按每個采暖系統(熱力入口)作為一個檢驗批可以按每個采暖系統(熱力入口)作為一個檢驗批進行驗收;
2.對于垂直方向分區供暖的高層建筑采暖系統,可按照采暖系統不同的設計分區分別進行驗收;
3.對于系統大且層數多的工程,可以按幾個樓層作為一個檢驗批進行驗收。
9.2.1采暖系統節能工程采用的散熱設備、閥門、儀表、管材、保溫材料等產品進場時,應按設計要求對其類型、材質、規格及外觀等進行驗收,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檢查認可,且應成相應的驗收記錄。各種產品和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應齊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及進場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設備和材料的進場驗收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是否齊全;實際進場設備,材料的類型、材質、規格、數量等是否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設備、材料外觀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必須是中文的表示形式,應具備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國家質量標準代號、出廠日期、生產廠家的名稱、地址、出廠產品檢驗證明或代號、必要的測試報告;對于進口產品,必須有商檢合格報告。同種材料、同一種規格、同一批生產的要有一份原件,如無原件應有復印件并指明原件存放處。
•應重點檢查以下幾個方面的質量證明文件:
1)各類管材應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散熱設備應有出廠性能有出廠性能檢測報告。
2)閥門、儀表等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性能檢驗報告;
3)保溫材料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材質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必須是有效期內的抽樣檢測報告。使用到建筑物內的保溫材料還要有防火等級的檢驗報告。
4)散熱器和恒溫閥應有產品說明書及安裝使用說明書,重點是技術性能參數。
•檢查方法:按照設計要求對進場的散熱器、恒閥、保溫材料等實物現場驗收,觀察和尺量檢查其外觀量;對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一一核對;驗收一般應由供貨商、監理、施工單位的代表共同參加,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檢查認可,形成相應的驗收記錄;各種產品和設備的質量形成相應的驗收記錄;證明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應齊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規定。
•檢查數量:對進場的材料和設備應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
1)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齊全,實際進場數量、類型、規格、材質等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
2)設備、閥門與儀表等的外觀質量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
9.2.2采暖系統節能工程采用的散熱器和保溫材料等進場時,應對其下列技術性能參數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散熱器的單位散熱量、傳熱系數、金屬熱強度;
2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
檢驗方法:現場隨機見證取樣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規格的散熱器按其數量的1%進行見證取樣送檢,但不得少于2組;同一廠家同材質的保溫材料復驗的次數不得少于2次。
•本條做出了對散熱器和保溫材料等進本條做出了對散熱器和保溫材料等進場時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復驗的規定。
•檢查內容:
1)核查散熱器復驗報告中的單位散熱量、傳熱系數、金屬熱強度等技術性能參數,是否與設計要求及散熱器進場時提供的產品檢驗報告中的技術性能參數一致;
2)核查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等技術性能參數,是否與設計要求及保溫材料進場時提供的產品檢驗報告中的技術性能參數一致。
•檢查方法:現場隨機見證取樣送檢復驗;核查復驗檢驗(測)報告的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與進場時提供的產品檢驗報中的技術性能參數一致。
•檢查數量:
1)同一廠家相同材質和規格的散熱器按其數量的1%進行見證取樣送檢,但不得少于2組;如果是不同廠家或不同材質或不同規格的散熱器,則應分別按其數量的1%進行見證取樣送檢,且不得少于2組。
2)同一廠家相同材質的保溫材料見證取樣送檢的次數不得少于2次;不同廠家或不同材質的保溫材料應分別見證取樣送檢,且次數不得少于2次。取樣應在不同的生產批次中進行,考慮到保溫材料品種的多樣性,以及供貨渠道的復雜性,抽取不少于2次是比較合理的。現場可以根據工程的大小,在方案中確定抽檢的次數,并得到監理的認可,但不得少于2次。對于分批次進場的,抽取的時間可以定在首次大批量進場時以及供貨后期;如果是一次性進場,現場應隨機抽檢不少于2個測試樣品進行檢驗。
•驗收條件:根據規范要求對散熱器和保溫料進行了復驗,且復驗檢驗(測)報告的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并與進場時提供的產品檢驗報告中的技術性能參數一致。
對進場產品實行現場隨機見證取樣送檢復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對散熱器和保溫材料的復驗,如果是一次性進場,送檢復驗的樣品中只要有一個被檢驗(測)不合格,則判定全部產品不合格;對于分批次進場的,第一次復驗合格,只能說明本次及以前進場的產品合格。如果在第二次復驗不合格,則截至到第一次復驗之后進場的產品均判定為不合格,則截至到第一次復驗之后進場的產品均判定為不合格。對于不合格的產品不允許使用到采暖節能工程中,要全部退貨處理,供應商應負擔一切損失。
9.2.3采暖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暖系統的制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2散熱設備、閥門、過濾器、溫度計及儀表應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不得隨意增減和更換;
3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熱計量裝置、水力平衡裝置以及熱力入口裝置的安裝位置和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便于觀察、操作和調試;
4溫度調控裝置和熱計量裝置安裝后,采暖系統應能實現設計要求的分室(區)溫度調控、分棟熱計量和分戶或室(區)熱量(費)分攤的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采暖系統的安裝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檢查內容:
1)查看采暖系統安裝的制式、管道走向、坡度、管道分支位置、管徑大小等,并與工程設計圖紙進行核對;
2)逐一檢查散熱設備、閥門、過濾器、溫度計及儀表安裝的數量和位置,并與施工圖紙進行核對;
3)檢查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熱計量裝置、水力平衡裝置以及熱力入口裝置的安裝位置和方向,并與施工圖紙核對。進行實地操作調試,看是否方便;
4)場實地操作,檢查設有溫度調控裝置和熱計量裝置的采暖系統安裝完畢后,能否實現設計要求的分分室(區)溫度調控、分棟熱計量和分戶或分室(區)熱量(費)分攤的功能。
•檢查方法:現場實際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對于條文所規定的內容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
1)采暖系統安裝制式符合設計要求;
2)散熱設備、閥門、過濾器、溫度計及儀表的安裝數量、規格均符合設計要求;
3)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熱計量裝置、水力平衡裝置以及熱力入口裝置的安裝位置和方向符合設計要求。
4)設有溫度調控裝置和熱計量裝置的采暖系統安裝完畢后,能夠實現設計要求的分室(區)溫度調控、分棟熱計量和分戶或分室(區)熱量(費)分攤的功能。
9.2.4散熱器及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散熱器及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組散熱器的類型、規格、數量及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2散熱器外表面應刷非金屬性涂料。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散熱器組數抽查5%,不得少于5組。
•本條對散熱器及其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抽查的每組散熱器類型、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散熱器的規格包括寬度、長度(數)、高度;
2)散熱器的安裝的位置及方式,有無遮擋;
3)散熱器表面刷涂料的情況,是否為非金屬性涂料。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散熱器組數抽查5%(包括不同規格),不得少于5組。
•驗收條件:散熱器安裝的類型、規格、數量以及安裝的方式和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散熱器表面應刷非金屬涂料。
9.2.5散熱器恒溫閥及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恒溫閥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明裝散熱器恒溫閥不應安裝在狹小和封閉空間,其恒溫閥閥頭應水平安裝,且不應被散熱器、窗簾或恒溫閥閥頭應水平安裝,且不應被散熱器、窗簾或其它障礙物遮擋;
3暗裝散熱器的恒溫閥應采用外置式溫度傳感器,并應安裝在空氣流通且能正確反映房間溫度的位置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抽查5%,不得少于5個。
•本條對散熱器恒溫閥及其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檢查被抽查的恒溫閥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明裝散熱器恒溫閥安裝的位置,恒溫閥閥頭的安裝狀態,恒溫閥閥頭被遮擋情況;
3)暗裝散熱器的恒溫閥是否采用了外置式溫度傳感器,以及安裝位置是否正確。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抽查5%,不得少于5個。如果有暗裝的散熱器,要分別按其總數抽查裝的散熱器,要分別按其總數抽查5%,分別不得于3個。
•驗收條件:
1)恒溫閥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明裝散熱器恒溫閥沒有安裝在狹小和封閉空間,其恒溫閥閥頭均水平安裝,且不被任何障礙物遮擋;
3)暗裝散熱器的恒溫閥,其溫度傳感器采用的是外置式,并安裝在空氣流通且能正確反映房間溫度的位置上,一般設在內墻上。
9.2.6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安裝除了應符合本規范第9.2.3條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潮層和絕熱層的做法及絕熱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室內溫控裝置的傳感器應安裝在避開陽光直射和有發熱設備且距地發熱設備且距地1.4m處的內墻面上。
檢驗方法:防潮層和絕熱層隱蔽前觀察檢查;用鋼針刺入絕熱層、尺量;觀察檢查、尺量室內溫控裝置傳感器的安裝高度。
檢查數量:防潮層和絕熱層按檢驗批抽查5處,每處檢查不少于5點;溫控裝置按每個檢驗批抽查10個。
•本條對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檢查絕熱層和防潮層的做法,必要時剖開檢查;
2)檢查絕熱層的厚度;
3)室內溫控裝置傳感器的安裝位置及安裝高度。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對被抽檢的絕熱層抽查、觀察檢查。對被抽檢的絕熱層部位用鋼針刺入絕熱層、尺量;尺量室內溫控;尺量室內溫控裝置傳感器的安裝高度。
•檢查數量:防潮層和絕熱層按檢驗批抽查5處,每處檢查不少于5點;溫控裝置按每個檢驗批抽查10個。
•驗收條件:
1)防潮層和絕熱層的做法符合設計要求;
2)絕熱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有負偏差;
3)室內溫控裝置的傳感器安裝在避開陽光直射和有發熱設備且距地熱設備1.4m處的內墻面上,距地高度偏差在±20mm以內。
9.2.7采暖系統熱力入口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熱力入口裝置中各種部件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熱計量裝置、過濾器、壓力表、溫度計的安裝位置、方向應正確,并便于觀察、維護;
3水力平衡裝置及各類閥門的安裝位置、方向應正確,并便于操作和調試。安裝完畢后,應根據系統水力平衡要求進行調試并做出標志。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進場驗收記錄和調試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采暖系統熱力入口裝置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對照設計施工圖紙,檢查熱力入口各裝置部件的數量、規格型號、安裝方向、安裝位置;
2)實地操作、觀察;
3)調試標記和調試記錄。
•檢查方法:現場實地觀察檢查,檢查熱力入口各裝置部件的規格、置部件的規格、數量及其安裝與設計圖紙的符合性;核查熱力入口各裝置部件的進場驗收記錄及平衡閥的調試報告。
•檢查數量:對熱力入口的各裝置部件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
1)熱力入口各裝置部件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位置、方向應正確;
2)熱計量裝置、壓力表、溫度計觀察方便、維護更換容易;
3)水力平衡裝置能方便調試,調試后能滿足系統平衡要求,并有調試標記和調試合格記錄。
9.2.8采暖管道保溫層和防潮層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溫層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材質、規格及厚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保溫管殼的粘貼應牢固、鋪設應平整。硬質或半硬質的保溫管殼每節至少應用防腐金屬絲或難腐織帶或專用膠帶進行捆扎或粘貼2道,其間距為300~350mm,且捆扎、粘貼應緊密,無滑動、松弛及斷裂現象;
3硬質或半硬質保溫管殼的拼接縫隙不應大于5mm,并用粘結材料勾縫填滿;縱縫應錯開,外層的水平接縫應設在側下方;
4松散或軟質保溫材料應按規定的密度壓縮其體積,疏密應均勻。氈類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時,搭接處不應有空隙;
5防潮層應緊密粘貼在保溫層上,封閉良好,不得有虛粘、氣泡、褶皺、裂縫等缺陷;
6防潮層的立管應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設,環向搭接縫應朝向低端;縱向搭接縫應位于管道的側面,并順水;
7卷材防潮層采用螺旋形纏繞的方式施工時,卷材的搭接寬度宜為30~50mm;;
8閥門等配件的保溫層結構應嚴密,且能單獨拆卸并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用鋼針刺入保溫層、尺量。
檢查數量:按數量抽查10%,且保溫層不得小于10段、防潮層段、防潮層不得小于10m、閥門等配件不得小于5個。
•本條對采暖管道保溫層和防潮層的施工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檢查保溫層防火檢測報告;與施工圖紙對照,檢查施工完成后的保溫材料材質、規格及厚度;
2)對于保溫管殼,用手扳,檢查粘貼和捆扎得是否牢固、緊密,觀察表面平整度;
3)對于硬質或半硬質的保溫管殼,檢查拼接縫隙情況;
4)如保溫材料采用松散或軟質保溫材料時,按其密度要求檢查其疏密度,檢查搭接縫隙;
5)檢查防潮層施工順序、搭接縫朝向及其密封和平整情況;
6)檢查閥門等部件的保溫層結構,實際操作保溫層結構,看其是否能單獨拆卸。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尺量檢查。被抽查部位用鋼針刺入保溫層、尺量檢查其厚度,必要時剖開保溫層檢查。
•檢查數量:對于采暖管道的保溫層、防潮層及配件,分別按其數量抽查10%。保溫層不得小于10段;防潮層應在不同的部位進行抽查檢查,每個部位不大于1m,抽查總長度不得小于10m;閥門、過濾器及法蘭等配件的保溫是個薄弱環節,在抽查時,應在不同的檢驗批中分別抽查,抽查總數不能少于5個;管道穿套管處不得少于5處。
•驗收條件:
1)所有保溫材料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材質、規格及厚度等符合設計要求;厚度不得有負偏差,允許有正偏差;
2)保溫管殼的粘貼牢固、鋪設應平整。硬質或半硬質的保溫管殼每節至少用防腐金屬絲或難腐織帶或專用膠帶進行捆扎或粘貼或專用膠帶進行捆扎或粘貼2道,其間距在300~350mm之內,且捆扎、粘貼緊密,無滑動、松弛與斷裂現象。采用膠帶時,沒有脫膠現象;
3)硬質或半硬質保溫管殼的拼接縫隙不大于5mm,并用粘結材料勾縫填滿;縱縫應錯開,外層的水平縱縫應錯開,外層的水平接縫均設在側下方;
4)松散或軟質保溫材料疏密應均勻。氈類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時,搭接處沒有空隙;
5)防潮層緊密粘貼在保溫層上,封閉良好,不得有虛粘、氣泡、褶皺、裂縫等缺陷;
6)防潮層的立管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設,環向搭接縫朝向低端;對于橫管道縱向搭接縫均位于管道的側面,并順水;
7)卷材防潮層采用螺旋形纏繞的方式施工時,卷材的搭接寬度均為30~50mm;
8)閥門等配件的保溫層結構嚴密,且能單獨拆卸并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9.2.9采暖系統應隨施工進度對與節能有關的隱蔽部位或內容進行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采暖系統隱蔽工程的驗收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被隱蔽部位的管道、設備、閥門等配件的安裝情況及保溫情況,且安裝和保溫應分兩次驗收;對于直埋保溫管道進行一次驗收。
•隱蔽工程的驗收檢查,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對暗埋敷設于溝槽、管井、吊頂內及不進人的設備層內的采暖管道和相關設備,應檢查管材、管件、閥門、設備的材質與型號、安裝位置、標高、坡度;管道連接做法及質量;附件的使用,支架的固定,防腐處理,以及是否已按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驗收規定完成強度、嚴密性、沖洗等試驗。。管道安裝驗收合格后,再對保溫情況做隱蔽驗收。
2)對直埋于地下或墊層中的采暖管道,在保溫層、保護層完成后,所在部位進行回填之前,應進行隱檢,檢查管道的安裝位置、標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溫層、防潮層及保護層設位置、標高、坡度;水壓試驗結果及沖洗情況;
3)對于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地面防潮層和絕熱層在鋪設管道前,還要單獨進行隱蔽檢查驗收。
•檢查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隱蔽工程的自檢記錄。
•檢查數量:對隱蔽部位全部檢查。
•驗收條件:隱蔽部位的管道及設備、閥門等配件的安裝應符合本規范有關內容;保溫層及防潮層的施工,應符合本規范條文第9.2.8條的驗收條件。
9.2.10采暖系統安裝完畢后,應在采暖期內與熱源進行聯合試運轉和調試。聯合試運轉和調試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采暖房間溫度不得低于設計計算溫度算溫度2℃,且不應高于1℃。
檢驗方法:檢查室內采暖系統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采暖系統的聯合試運轉和調試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試運轉及調試方案,觀察調試情況,并查看室內采暖系統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查方法:實地觀察檢查試運轉及調試過程,并查看室內采暖系統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查數量:對所有的采暖房間溫度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采暖系統的調試應在采暖期有熱源的情況下進行,調試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采暖房間溫度不得低于設計值2℃,且不高于設計值1℃。
9.3.1采暖系統過濾器等配件的保溫層應密實、無空隙,且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類別數量抽查按類別數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2件。
•本條對采暖系統過濾器等配件的保溫層的施工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配件的保溫密實情況,以及保溫結構對過濾器等配件的操作功能是否有影響。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類別數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且均不得少于2件。
•驗收條件:被抽檢配件的保溫密實、無縫隙,且操作靈活。
10.1.1本章適用于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本條對本章的適用范圍做出了規定。
•本條文所講的通風系統是指包括風機、消聲器、風口、風管、風閥等部件在內的整個送、排風系統。空調系統包括空調風系統和空調水系統,前者是指包括空調末端設備、消聲器、風管、風閥、風口等部件在內的整個空調送、回風系統;后者是指除了空調冷熱源和其輔助設備與管道及室外管網以外的空調水系統。
10.1.2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程的驗收,可按系統、樓層等進行,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4.1條的規定。
•本條給出了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本條給出了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程驗收的劃分原則和方法。
•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程的驗收,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結合本專業特點,分別按系統、樓層等進行。
•空調冷(熱)水系統的驗收,可與采暖系統驗收相同,一般應按系統分區進行,劃分成若干個檢驗批。對于系統大且層數多的空調冷(熱)水系統工程,可分別按6~9個樓層作為一個檢驗批進行驗收;通風與空調的風系統,可按風機或空調機組等所各自負擔的風系統分別進行驗收。
10.2.1本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程所使用的設備、管道、閥門、儀表、道、閥門、儀表、絕熱材料等產品進場時,應按設計要求對其類型、材質、設計要求對其類型、材質、規格及外觀等進行驗規格,并應對下列產品的技術性能參數進行核查。驗收與核查的結果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檢查認可,并應形成相應的驗收、核查記錄。各種產品和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應齊全,并應符合有關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規定。
1組合式空調機組、柜式空調機組、新風機組、單元式空調機組、熱回收裝置等設備的冷量、熱量、風量、風壓、功率及額定熱回收效率;
2風機的風量、風壓、功率及其單位風量耗功率;
3成品風管的技術性能參數;
4自控閥門與儀表的技術性能參數。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核對。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通風與空調系統節能工程所使用的設備、管道、閥門、儀表、絕熱材料等產品的進場驗收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是否齊全;實際進場設備、材料的類型、材質、規格、數量等是否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設備、材料的外觀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
•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必須是中文的表示形式,應具備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國家質量標準代號、出廠日期、生產廠家的名稱、地址、出廠產品檢驗證明或代號、必要的測試報告;對于進口產品,必須有商檢合格報告。同種材料、同一種規格、同一批生產的要有一份原件,如無原件應有復印件并指明原件存放處。
•應重點檢查以下內容:應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各類管材應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成品風管應有出廠性能檢測報告,如無出廠檢測報告,除查看加工廠工藝以外,還要對進入現場的風管進行強度和嚴密性試驗。
2)閥門、儀表等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性檢檢驗報告。
3)絕熱材料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材質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必須是有效期內的抽樣檢測報告。使用到建筑物內的絕熱材料還要有防火等級的檢驗報告。
4)設備應有產品說明書及安裝使用說明書,重點要有技術性能參數,如空調機組等設備的冷量、要有技術性能參數,如空調機組等設備的冷量、熱量、風量、風壓、功率及額定熱回收效率,風機的風量、風壓、功率及其單位風量耗功率。
•檢查方法:對實物現場驗收、核查,檢查其外觀質量;對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一一核對。
•檢查數量:對進場的材料和設備應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
1)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全,實際進場數量、規格、材質等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
2)設備、閥門與儀表等的外觀質量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
3)設備、閥門與儀表的技術性能參數經核查全部符合設計要求。
4)成品風管的強度和嚴密性現場抽樣測試全部合格。
10.2.2風機盤管機組和絕熱材料進場時,應對其下列技術性能參數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風機盤管機組的供冷量、供熱量、風量、出口靜壓、噪聲及功率;
2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
檢驗方法:現場隨機見證取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的風機盤管機組按數量復驗2%,但不得少于2臺;同一廠家同材質的絕熱材料復驗的次數不得少于2次。
•本條對風機盤管機組和絕熱材料進場時,應對其有關技術性能參數進行復驗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風機盤管機組的供冷量、供熱量、風量、出口靜壓、噪聲及功率。
2)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是否齊全;實際進場設備、材料的類型、材質、規格、數量等是否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設備、材料的外觀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查方法:現場隨機見證取樣送檢復驗;核查復驗檢驗(測)報告的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報告的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與進場時提供的產品檢驗報(測))告中的技術性能參數一致。
•檢查數量:風機盤管機組的抽樣數量按同一廠家的進場數量的2%隨機抽取,但不得少于2臺,由監理監督執行。抽取的風機盤管要有代表性,不同的規格都要抽取。同一廠家同材質的絕熱材料見證取樣送檢的次數不得少于2次。抽樣應在不同的生產批次中進行。考慮到絕熱材料品種的多樣性,以及供貨渠道的復雜性,抽取不少于2次是比較次是比較合理的。現場可以根據工程的大小,在方案中確定抽檢的次數并得到監理的認可,但不得少于2次。對于分批次進場的,抽取的時間可以定在首次大批量進場時以及供貨后期;如果是一次性進場,現場應隨機抽檢不少于2個測試樣品進行檢驗。
•驗收條件:根據規范要求對風機盤管和絕熱材料進行了復驗,且復驗檢驗(測)報告的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并與進場時提供的產品檢驗(測)報告中的技術性能參數一致。對進場產品實行現場隨機見證取樣送檢復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對風機盤管和絕熱材料的復驗,只對已進場的產品負責。如果是一次性進場,送檢復驗的樣品中產品負責。如果是一次性進場,送檢復驗的樣品中只要有一個被檢驗(測)不合格,則判定全部產品材料不合格;對于分批次進場的,第一次復驗驗不合格,則截至到第一次復驗之后進場的產品均驗不合格,對于不合格的產品不允許使用到通判定為不合格。對于不合格的產品不允許使用到通風與空調節能工程中,要全部退貨處理,供應商應負擔一切損失。
10.2.3通風與空調節能工程中的送、排風系統及空調風系統、空調水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系統的制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各種設備、自控閥門與儀表應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不得隨意增減和更換;
3水系統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裝置、溫控裝置與儀表的安裝位置、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便于觀察、操作和調試;察、操作和調試;
4空調系統應能實現設計要求的分室(區)溫度調控功能。對設計要求分棟、分區或分戶(室)冷、熱計量的建筑物,空調系統應能實現相應的計量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通風與空調節能工程中的送、排風系統及空調風系統、空調水系統的安裝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檢查內容:
1)現場查看通風與空調各系統安裝的制式、管道的走向、坡度、管道分支位置、管徑等,并與工程設計圖紙進行核對。
2)逐一檢查設備、自控閥門與儀表安裝的數量以及安裝位置,并與工程設計圖紙核對。
3)檢查水系統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裝置、溫控裝置與儀表的安裝位置、方向,并與工程設計圖紙核對;進行實地操作調試,看是否方便。
4)檢查安裝的溫控裝置和熱計量裝置,看其能否實現設計要求的分室(區)溫度調控及冷、熱計量功能。
•2.檢查方法:現場實際觀察檢查。
•3.檢查數量:對于本條所規定的內容全數檢查。
•4.驗收條件:本條文的內容要作為專項驗收內容。對各系統的安裝制式和安裝實物與工程設計圖紙逐一進行核對,均安裝到位、符合設計要求,且便于操作調試、維護,并能實現設計要求的分室(區)溫度調控及冷、熱計量功能。
10.2.4風管的制作與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風管的材質、斷面尺寸及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風管與部件、風管與土建風道及風管間的連接應嚴密、牢固;
3風管的嚴密性及風管系統的嚴密性檢驗,應符合設計要求或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的有關規定;
4需要絕熱的風管與金屬支架的接觸處、復合風管及需要絕熱的非金屬風管的連接和內部支撐加固等處,應有防熱橋的措施,并應符合設計要求。等處,應有防熱橋的措施,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風管及風管系統嚴密性檢驗記錄。
檢查數量:按風管系統的總數量抽查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個系統。
•本條對風管的制作與安裝通風與空調本條對風管的制作與安裝通風與空調節能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檢查風管的材質、斷面尺寸及厚度;
2)檢查風管與部件、風管與土建風道及風管間的連接情況;
3)對風管及風管系統的嚴密性進行檢驗,同時核查已檢驗過風管及風管系統的嚴密性檢驗記錄;
4)檢查絕熱風管防熱橋的措施。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尺量檢查;核查風管及風管系統嚴密性檢驗記錄。
•檢查數量:按風機及空調機組負擔的風管系統的總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個系統。
10.2.5組合式空調機組、柜式空調機組、新風機組、單元式空調機組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種空調機組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且與風管、送風靜壓箱、回風箱的連接應嚴密可靠;
3現場組裝的組合式空調機組各功能段之間連接應嚴密,并應做漏風量的檢測,其漏風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組合式空調機》GB/T14294的規定;
4機組內的空氣熱交換器翅片和空氣過濾器應清潔、完好,且安裝位置和方向必須正確,并便于維護和清理。當設計未注明過濾器的阻力時,應滿足粗效過濾器的初阻力≤50Pa (粒徑≥5.0μm,效率:80%>E≥20%);;中效過濾器的初阻力≤80Pa(粒徑≥1.0μm,效率:70%>E≥20%)的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漏風量測試記錄。
檢查數量:按同類產品的數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臺。
•本條對組合式空調機組、柜式空調機組、新風機組、單元式空調機組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各種空調機組的規格、數量;
2)各種空調機組安裝位置和方向,與風管、送風靜壓箱、回風箱的連接;
3)現場組裝的組合式空調機組的漏風量;
4)機組內的空氣熱交換器翅片和空氣過濾器清潔、完好性,安裝位置和方向是否正確并便于維護和清理。檢查過濾器的初阻力參數。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核查漏風量測試記錄。
•檢查數量:組合式空調機組、柜式空調機組、新風機組、單元式空調機組分別按總數量各抽查20%,且均不得少于1臺。對現場組裝的空調機組要全部核查漏風量測試記錄。
•驗收條件:
1)安裝的各種空調機組的規格、數量均符合設計要求;
2)安裝位置和方向正確,且與風管、送風靜壓箱、回風箱的連接嚴密可靠;
3)現場組裝的組合式空調機組各功能段之間連接嚴密,漏風量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組合式空調機組》GB/T14294的規定;
4)機組內的空氣熱交換器翅片和空氣過濾器清潔、完好,且安裝位置和方向正確,并便于維護和清理。當設計未注明過濾器的阻力時,滿足粗效過濾器的初阻力≤50Pa(粒徑≥5.0μm,效率:80%> E≥0%);中效過濾器的初阻力≤≤80Pa(粒徑≥1.0μm,效率:70%>E≥20%)的要求。
10.2.6風機盤管機組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位置、高度、方向應正確,并便于維護、保養;
3機組與風管、回風箱及風口的連接應嚴密、可靠;
4空氣過濾器的安裝應便于拆卸和清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抽查10%,且不得少于5臺。
•本條對風機盤管機組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規格、數量;
2)位置、高度、方向;
3)機組與風管、回風箱及風口的連接;
4)空氣過濾器的安裝。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抽查10%,且不得少于5臺。
•驗收條件:
1)規格、數量符合設計要求;
2)位置、高度、方向應正確,并便于維護、保養;
3)機組與風管、回風箱及風口的連接應嚴密、可靠;
4)空氣過濾器的安裝應便于拆卸和清理。
10.2.7通風與空調系統中風機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安裝位置及進、出口方向應正確,與風管的連接應嚴密、可靠。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通風與空調系統中風機的安裝本條對通風與空調系統中風機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規格、數量;
2)安裝位置和進、出口方向及做法,與風管的連接情況。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
1)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安裝位置和進、出口方向及做法應正確,與風管的連接應嚴密、可靠。
10.2.8帶熱回收功能的雙向換氣裝置和集中排風系統中的排風熱回收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規格、數量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進、排風管的連接應正確、嚴密、可靠;
3室外進、排風口的安裝位置、高度及水平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抽檢20%,且不得少于1臺。
•本條對帶熱回收功能的雙向換氣裝置和集中排風系統中的排風熱回收裝置的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檢查所安裝的設備的規格、數量及安裝位置;
2)進、排風管的連接情況;
3)檢查室外進、排風口的安裝位置,測量其安裝高度及水平距離。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抽檢20%,且不得少于1臺。
•驗收條件:
1)規格、數量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進、排風管的連接應正確、嚴密、可靠;
3)室外進、排風口的安裝位置、高度及水平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偏差在符合設計要求,偏差在±20mm以內。
10.2.9空調機組回水管上的電動兩通調節閥、風機盤管機組回水管上的電動兩通(調節)閥、空調冷熱水系統中的水力平衡裝置、冷(熱)量計量裝置等自控閥門與儀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自控閥門與儀表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方向應正確,位置應便于操作和觀察。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類型數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個。
•本條對電動兩通(調節)閥、水力平衡裝置、冷(熱)量計量裝置等自控閥門與儀表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對照施工圖紙檢查自控閥門與儀表的規格、數量;
2)檢查自控閥門與儀表安裝的方向、位置,并進行實地操作。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實地操作。
•檢查數量:按類型數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個。
•驗收條件:
1)自控閥門與儀表的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自控閥門與儀表安裝的方向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安裝的位置應便于操作和觀察。
10.2.10空調風管系統及部件絕熱層和防潮層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絕熱層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材質、規格及厚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絕熱層與風管、部件及設備應緊密貼合,無裂縫、空隙等缺陷,且縱、橫向的接縫應錯開;
3絕熱層表面應平整,當采用卷材或板材時,其厚度允許偏差為5mm;其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時,其厚度允許偏差為10mm;
4風管法蘭部位絕熱層的厚度,不應低于風管絕熱層的厚度,不應低于風管絕熱層厚度的0.8倍;
5風管穿樓板和穿墻處的絕熱層應連續不間斷;
6防潮層(包括絕熱層的端部)應完整,且封閉良好,其搭接縫應順水;
7帶有防潮層隔汽層絕熱材料的拼縫處,應用膠帶封嚴。粘膠帶的寬度不應小于50mm;;
8風管系統部件的絕熱,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用鋼針刺入絕熱層、尺量檢查;核查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管道按軸線長度抽查10%;風管穿樓板和穿墻處及閥門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小于2個。
10.2.11空調水系統管道及配件絕熱層和防潮層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絕熱層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材質、規格及及厚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絕熱管殼的粘貼應牢固、鋪設應平整。硬質或半硬質的絕熱管殼每節至少應用防腐金屬絲或難腐織帶或專用膠帶進行捆扎或粘貼2道,其間距為300~350mm,且捆扎、粘貼應緊密,無滑動、松弛與斷裂現象;
3硬質或半硬質絕熱管殼的拼接縫隙,保溫時不應大于5mm、保冷時不應大于2mm,并用粘結材料勾縫填滿;縱縫應錯開,外層的水平接縫應設在側下方;
4松散或軟質保溫材料應按規定的密度壓縮其體積,疏密應均勻。氈類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時,搭接處不應有空隙;
5防潮層與絕熱層應結合緊密,封閉良好,不得有虛粘、氣泡、褶皺、裂縫等缺陷;
6防潮層的立管應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設,環向搭接縫應朝向低端;縱向搭接縫應位于管道的側搭接縫應朝向低端;縱向搭接縫應位于管道的側面,并順水;
7卷材防潮層采用螺旋形纏繞的方式施工時,卷材的搭接寬度宜為的搭接寬度宜為30~50mm;
8空調冷熱水管穿樓板和穿墻處的絕熱層應連續不間斷,且絕熱層與穿樓板和穿墻處的套管之間應用不燃材料填實不得有空隙、套管兩端應進行密封封堵;
9管道閥門、過濾器及法蘭部位的絕熱結構應能單獨拆卸,且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 10.2.10條及10.2.11條涉及到的都是管道絕熱方面的問題,對空調風、水系統管道及其部、配件絕熱層和防潮層施工的基本質量要求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
1)檢查絕熱層防火檢測報告;檢查施工完成后的絕熱材料材質、規格及厚度;
2)對于絕熱管殼,用手扳,檢查粘貼和捆扎得是否牢固、緊密,觀察表面平整度;
3)對于硬質或半硬質的絕熱管殼,檢查拼接縫隙情況;
4)如絕熱材料采用松散或軟質絕熱材料時,按其要求檢查其疏密度。氈類絕熱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時,其搭接處是否有空隙;
5)檢查防潮層的施工順序、搭接縫朝向及其密封和平整情況;
6)檢查穿樓板和穿墻處的絕熱層是否連續不間斷,檢查絕熱層與穿樓板和穿墻處的套管之間是否用不燃材料填實、套管兩端是否進行了密封封堵;
7)檢查管道閥門、過濾器及法蘭部位的絕熱層結構,實際操作絕熱層結構是否能單獨拆卸。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對被抽查部位用鋼針刺入保溫層、尺量檢查其厚度,必要時剖開保溫層檢查。
•檢查數量:對于風管安裝,按軸線長度抽查10%,應包含不同的風管系統;風管穿樓板和穿墻處及應包含不同的風管系統;風管穿樓板和穿墻處及閥門等配件抽查10%,且均不得小于2個。對于冷(熱)水管道,按數量抽查10%。絕熱層不得小于10段,每段不得大于1m;防潮層累計抽查不得小于10m,每處不大于1m;閥門、過濾器及法蘭部位的絕熱層抽查不得小于5個;管道穿套管處不得少于5處。
•驗收條件:
1)所有絕熱材料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材質、規格及厚度等符合設計要求。厚度不得有負偏差,允許有正偏差;
2)絕熱管殼的粘貼牢固、鋪設應平整。硬質或半硬質的絕熱管殼每節至少用防腐金屬絲或難腐織帶或專用膠帶進行捆扎2道,其間距在300~350mm之內,且捆扎、粘貼緊密,無滑動、松弛與斷裂現象。采用膠帶時,沒有脫膠現象;
3)硬質或半硬質絕熱管殼的拼接縫隙保溫時不應大于5mm、保冷時不應大于2mm,并用粘結材料勾縫填滿;縱縫應錯開,外層的水平接縫均設在側下方;
4)松散或軟質絕熱材料疏密應均勻。氈類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時,搭接處沒有空隙;
5)防潮層緊密粘貼在絕熱層上,封閉良好,不得有虛粘、氣泡、褶皺、裂縫等缺陷。
6)防潮層的立管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設,環向搭接縫朝向低端;對于橫管道縱向搭接縫均位于管道的側面,并順水;
7)卷材防潮層采用螺旋形纏繞的方式施工時,卷材的搭接寬度均為30~50mm;
8)管道閥門、過濾器及法蘭部位的絕熱層結構嚴密,且能單獨拆卸并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9)空調冷熱水管穿樓板和穿墻處的絕熱層連續不間斷,且絕熱層與穿樓板和穿墻處的套管之間用不燃材料填實沒有空隙、套管兩端密封嚴密。
10.2.12空調水系統的冷熱水管道與支、吊架之間應設置絕熱襯墊,其厚度不應小于絕熱層厚度,寬度應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寬度。襯墊的表面應平整,襯墊與絕熱材料之間應填實無空隙。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按數量抽檢5%,且不得少于5處。
•本條對空調水系統的冷熱水管道與支、吊架之間絕熱襯墊的做法及其設置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是否設置絕熱襯墊,尺量絕熱襯墊的厚度、寬度,觀察襯墊與絕熱材料間空隙。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尺量檢查。
•檢查數量:按支、吊架總數量抽檢5%,應包含不同的系統,且不得少于5處。
•驗收條件:所抽查的支、吊架必須全部設置絕熱襯墊,尺量其厚度不小于絕熱層厚度,寬度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寬度。觀察襯墊的表面平整,無明顯凹凸,襯墊與絕熱材料間填實無空隙。
10.2.13通風與空調系統應隨施工進度對與節能有關的隱蔽部位或內容進行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通風與空調系統隱蔽工程的驗收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被隱蔽部位的管道、設備、閥部件的安裝情況及絕熱情況,且安裝和絕熱應分兩次驗收;對于直埋絕熱管道進行一次驗收。
•檢查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隱蔽工程自檢記錄。
•檢查數量:對隱蔽部位全部檢查。
•驗收條件:隱蔽部位的管道及設備、閥部件安裝,應合本規范有關內容;絕熱層及防潮層的施工,應合本規范條文第10.2.11~12條的驗收條件。
10.2.14通風與空調系統安裝完畢,應進行通風機和空調機組等設備的單機試運轉和調試,并應進行空調機組等設備的單機試運轉和調試,并應進行系統的風量平衡調試。單機試運轉和調試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系統的總風量與設計風量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10%,風口的風量與設計風量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15%。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驗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通風與空調系統的通風機、空調機組等設備的單機試運轉和調試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對通風機和空調機組等設備及系統的試運轉和調試方案,觀察調試情況,核查有關設備和系統的試運轉及調試記錄。
•檢查方法:實地觀察檢查試運轉及調試過程,并核查有關設備和系統的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單機試運轉和調試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系統的總風量與設計風量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10%,風口的風量與設計風量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15%。
10.3.1空氣風幕機的規格、數量、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縱向垂直度和橫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應大于2/1000。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臺。
•本條對空氣風幕機及其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空氣風幕機的規格、數量、安裝位置和方向,縱向垂直度和橫向水平度。
•檢查方法:抽查、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臺。
•驗收條件:空氣風幕機的規格、數量、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縱向垂直度和橫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大于2/1000。
10.3.2變風量末端裝置與風管連接前宜做動作試驗,確認運行正常后再封口。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臺。
•本條對變風量末端裝置的動作試驗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實地進行動作試驗,運行情況。
•檢查方法:抽查、操作檢查。
•檢查數量:按總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臺。
•驗收條件:進行動作試驗,運行應正常。
11.1.1本章適用于空調與采暖系統中冷熱源設備、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網系統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本條明確了本章的適用范圍,適用于空調與采暖系統中的冷熱源設備(制冷機、鍋爐、換熱器等)、輔助設備(水泵、風機、冷卻塔等)與管道及室外管網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11.1.2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設備、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管網系統節能工程的驗收,可分別按冷源和熱源系統及室外管網進行,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4.1條的規定。
•本條給出了采暖與空調系統冷熱源、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管網系統節能工程驗收的劃分原則和方法。
•空調的冷源系統,包括冷源設備及其輔助設備(含冷卻塔、換熱器、水泵等)和管道;空調與采暖的熱源系統,包括熱源設備及其輔助設備(含換熱器、水泵等)和管道。
•不同的冷源或熱源系統,應分別進行驗收;室外管網應單獨驗收,不同的系統應分別進行。
11.2.1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設備及其輔助設備、閥門、儀表、絕熱材料等產品進場時,應按照設計要求對其類型、規格和外觀等進行檢查驗收,并應對下列產品的技術性能參數進行核查。驗收與核查的結果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檢查認可,并應形成相應的驗收、核查記錄。各種產品和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應齊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規定。
1鍋爐的單臺容量及其額定熱效率;
2熱交換器的單臺換熱量;
3電機驅動壓縮機的蒸氣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的額定制冷量(制熱量)、輸入功率、性能系數(COP)及綜合部分負荷性能系數(IPLV);
4電機驅動壓縮機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和屋頂式空氣調節機組的名義制冷量、輸入功率及能效比率及能效比(EER);
5蒸汽和熱水型溴化鋰吸收式機組及直燃型溴化鋰吸收式冷(溫)水機組的名義制冷量、供熱量、輸入功率及性能系數;
6集中采暖系統熱水循環水泵的流量、揚程、電機功率及耗電輸熱比(EHR);
7空調冷熱水系統循環水泵的流量、揚程、電機功率及輸送能效比(ER);
8冷卻塔的流量及電機功率;
9自控閥門與儀表的技術性能參數。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核對。
檢查數量:全數核查。
•本條對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設備及其輔助設備、閥門、儀表、絕熱材料等產品的進場收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是否齊全;實際進場設備、材料的類型、材質、規格、數量等是否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設備、材料外觀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
•合格證明文件必須是中文的表示形式,應具備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國家質量標準代號、出廠日期、生產廠家的名稱、地址、出廠產品檢驗證明或代號、必要的測試報告;對于進口產品,必須有商檢合格報告。同種材料、同一種規格、同一批生產的要有一份原件,如無原件應有復印件并指明原件存放處。
•應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閥門、儀表等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性能檢驗報告。
2)絕熱材料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材質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必須是有效期內的抽樣檢測報告。使用檢測報告必須是有效期內的抽樣檢測報告。使用到到建筑物內的絕熱材料還要有防火等級檢驗報告。
3)鍋爐的單臺容量及其額定熱效率;
4)熱交換器的單臺換熱量;
5)電機驅動壓縮機的蒸氣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的額定制冷量(制熱量)、輸入功率、性能系數(COP)及綜合部分負荷性能系數(IPLV);
6)電機驅動壓縮機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和屋頂式空氣調節機組的名義制冷量、輸入功率及能效比率及能效比(EER);
7)蒸汽和熱水型溴化鋰吸收式機組及直燃型溴化鋰吸收式冷(溫)水機組的名義制冷量、供熱量、輸入功率及性能系數;
8)集中采暖系統熱水循環水泵的流量、揚程、電機功率及耗電輸熱比(EHR);
9)空調冷熱水系統循環水泵的流量、揚程、電機功率及輸送能效比(ER);
10)冷卻塔的流量及電機功率;
11)自控閥門與儀表的技術性能參數。
•檢查方法:對實物現場驗收。檢查外觀情況;對重要設備等的技術性能參數進行現場核查,即將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一一核對。
•檢查數量:對進場的材料和設備應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
1)設備、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齊全,實際進場數量、規格、材質等應滿足設計和施工要求。
2)設備、閥門與儀表等的外觀質量應滿足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
3)設備、閥門與儀表的技術性能參數經核查全部符合設計要求。
11.2.2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及管網節能工程的絕熱管道、絕熱材料進場時,應對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等技術性能參數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檢驗方法:現場隨機見證取樣送檢;核查復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材質的絕熱材料復驗次數不得少于2次。
•本條對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及管網節能工程的絕熱管道、絕熱材料的進場復驗做出了規定,要點說明同第9.2.2條的內容。
11.2.3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設備和輔助設備及其管網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道系統的制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各種設備、自控閥門與儀表應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不得隨意增減和更換;
3空調冷(熱)水系統,應能實現設計要求的變流量或定流量運行;
4供熱系統應能根據熱負荷及室外溫度變化實現設計要求的集中質調節、量調節或質――量調節相結合的運行。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設備和輔助設備及其管網系統的安裝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檢查內容
1)現場查看管道系統安裝的制式、管道的走向、坡度、管道分支位置、管徑等,并與工程設計圖紙進行核對。
2)逐一檢查設備、自控閥門與儀表的安裝數量及安裝位置,并與工程設計圖紙核對。
3)檢查空調冷(熱)水系統,看其能否實現設計要求的運行方式(變流量或定流量運行)。
4)檢查供熱系統,是否具備能根據熱負荷及室外溫度變化實現設計要求的調節運行(集中質調節、量或質――量調節相結合的運行)。
•檢查方法:現場實際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對于本條文所規定的內容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本條文的內容要作為專項驗收內容。
1)管道系統的安裝制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各種設備、自控閥門與儀表的安裝數量、規格均符合設計要求;
3)空調冷(熱)水系統,能實現設計要求的變流量或定流量運行;
4)供熱系統能根據熱負荷及室外溫度變化實現設計要求的集中質調節、量調節或或質――量調節相結合的運行。
11.2.4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和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網系統,應隨施工進度對與節能有關的隱蔽部位或內容進行驗收,并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和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網系統隱蔽工程的驗收做出了規定。要點說明可參見第10.2.13條的有關內容。
11.2.5冷熱源側的電動兩通調節閥、水力平衡閥及冷(熱)量計量裝置等自控閥門與儀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方向應正確,位置應便于操作和觀察。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冷熱源側的電動兩通調節閥、水力平衡閥及冷(熱)量計量裝置等自控閥門與儀表的安裝做出了規定。要點說明同第10.2.91條的內容。
11.2.6鍋爐、熱交換器、電機驅動壓縮機的蒸氣壓縮循環冷水(熱泵)機組、蒸汽或熱水型溴化鋰吸收式冷水機組及直燃型溴化鋰吸收式冷(溫)水機組等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安裝位置及管道連接應正確。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冷熱源設備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設備的規格、數量;安裝位置及管道連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安裝設備的規格、數量全部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位置及管道連接正確。
11.2.7冷卻塔、水泵等輔助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冷卻塔設置位置應通風良好,并應遠離廚房排風等高溫氣體;
3管道連接應正確。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冷卻塔、水泵等輔助設備的安裝做出了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設備的規格、數量、安裝位置及管道連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驗收條件:安裝設備的規格、數量應全部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位置及管道連接應正確,冷卻塔設置位置應通風良好,并遠離廚房排風等高溫氣體。
11.2.8空調冷熱源水系統管道及配件絕熱層和防潮層的施工要求,可按照本規范第10.2.11條的規定執條的規定執行。
11.2.9當輸送介質溫度低于周圍空氣露點溫度的管道,采用非閉孔絕熱材料作絕熱層時,其防潮層和保護層應完整,且封閉良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對供冷管道采用非閉孔絕熱材料作絕熱層時,其防潮層和保護層的做法進行了規定。
•保冷管道的絕熱層外設置防潮層(隔汽層),是防止凝露、保證絕熱效果的有效措施。保護層是用來保護隔氣層的(具有隔氣性的閉孔絕熱材料,可認為是隔汽層和保護層)。冷輸送介質溫度低于周圍空氣露點溫度的管道,當采用非閉孔性絕熱材料絕熱而不設防潮層(隔汽層)和保護層或者雖然設了但不完整、有縫隙時,空氣中的水蒸汽就極易被暴露的非閉孔性絕熱材料吸收或從縫隙中流入絕熱層而產生凝結水,使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急劇增大,不但起不到絕熱的作用,反而使絕熱性能降低、冷量損失加大。
11.2.10冷熱源機房、換熱站內部空調冷熱水管道與支、吊架之間絕熱襯墊的施工可按照本規范第10.2.12條執行。
•本條對冷熱源機房、換熱站內部空調冷熱水管道與支、吊架之間絕熱襯墊的施工做出了規定,要點說明可參見10.2.12條的有條的有關內容。
11.2.11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和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管網系統安裝完畢后,系統試運轉及調試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冷熱源和輔助設備必須進行單機試運轉及調試;
2冷熱源和輔助設備必須同建筑物室內空調或采暖系統進行聯合試運轉及調試。
3聯合試運轉及調試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允許偏差或規定值應符合表11.2.11的有關規定。當聯合試運轉及調試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時,應先對表11.2.11中序號2、、3、5、6四個項目進行檢測,并在第一個制冷期或采暖期內,帶冷(熱)源補做序號1、4兩個項目的檢測。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驗數量:全數檢查。
表11.2.11聯合試運轉及調試檢測項目與允許偏差或規定值
序號 |
檢測項目 |
允許偏差或規定值 |
1 |
室內溫度 |
冬季不得低于設計計算溫度2℃,且不應高于11℃ 夏季不得高于設計計算溫度2℃,且不應低于11℃ |
2 |
供熱系統室外管網的水力平衡度 |
0.9~1.2 |
3 |
供熱系統的補水率 |
≤0.5~1% |
4 |
室外管網的熱輸送效率 |
≥0.92 |
5 |
空調機組的水流量 |
≤20% |
6 |
空調系統冷熱水及冷卻水總流量 |
≤10% |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對空調與采暖系統冷熱源和輔助設備及其管道和管網系統的試運轉及調試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檢查內容:檢查試運轉和調試方案,觀察試運轉和調試情況,核查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查方法:實地觀察檢查單機及系統的試運轉和調試過程,并核查單機及系統試運轉和調試記錄。
•檢查數量:全過程檢查。
•驗收條件:單機試運轉及調試合格,系統聯合試運轉及調試所檢測的項目全部符合要求。
11.3.1空調與采暖系統的冷熱源設備及其輔助設備、配件的絕熱,不得影響其操作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本條文對空調與采暖系統的冷、熱源設備及其輔助設備、配件的絕熱施工做出了規定,要點說明可參見本規范第10.2.11條的有關內容。
12.1.1本章適用于建筑節能工程配電與照明的施工質量驗收。
•建筑物內的低壓配電(380/220V)和照明系統,以及與建筑物配套的道路照明、小區照明、泛光照明等。
12.1.2建筑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驗收的檢驗批劃分應按本規范第3.3.5條的規定執行。當需要重新劃分檢驗批時,可按照系統、樓層樓層建筑分區劃分為若干個檢驗批。
•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驗收檢驗批的劃分原則和方法。
12.1.3建筑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符合本規范和《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的有關規定、已批準的設計圖紙、相關技術規定和合同約定內容的要求。
•配電與照明節能工程驗收的依據。
12.2.1照明光源、燈具及其附屬裝置的選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進場驗收時應對下列技術性能進行核查,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代表)檢查認可,形成相應的驗收、核查記錄。質量證明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應齊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技術資料和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核對。
檢查數量:全數核查。
1熒光燈燈具和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燈具的效率不應低于表12.2.1-1的規定
表12.2.1-1熒光燈燈具和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燈具的效率允許值
燈具出光口形式 |
開敞式 |
保護罩(玻璃或塑料) |
格柵 |
格柵或透光罩 |
|
透明 |
磨砂、棱鏡 |
|
|
||
熒光燈 |
75% |
65% |
65% |
60% |
60% |
高強度氣體放電燈 |
75% |
|
|
60% |
|
2管型熒光燈鎮流器能效限定值應不小于表12.2.1-2的規定
表12.2.1-2鎮流器能效限定值
標稱功率.W |
18 |
20 |
22 |
30 |
32 |
36 |
40 |
|
鎮流器能效因數(BEF) |
電感型 |
3.154 |
2.952 |
2.770 |
2.232 |
2.146 |
2.030 |
1.992 |
電子型 |
4.778 |
4.370 |
3.998 |
2.870 |
2.678 |
2.402 |
2.270 |
3照明電器諧波含量限值應符合表12.2.1-3的規定。
表12.2.1-3照明設備的限值
諧波次數n |
基波頻率下輸入電流百分比數表示的最大允許諧波電流/% |
2 |
2 |
3 |
30×λ |
5 |
10 |
7 |
7 |
9 |
5 |
11≤n≤39 (僅有奇次諧波) |
3 |
注:λ是電路功率因數 |
12.2.2低壓配電系統選擇的電纜、電線截面不得低于設計值,進場時應對其截面和每芯導體電阻值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導體電阻值應符合表12.2.2的規定。
檢驗方法:進場時抽樣送檢,驗收時核查檢驗報告。
檢驗數量:同廠家各種規格總數的10%,且不少于2個規格。
表12.2.2單芯和多芯電纜用實心導體及絞合導體的最大電阻
標稱截面 mm2 |
20℃時導體最大電阻Ω/Km |
標稱截面 mm2 |
20℃時導體最大電阻Ω/Km |
圓銅導體(實心及絞合導體) |
圓銅導體(實心及絞合導體) |
||
不鍍金屬 |
不鍍金屬 |
||
1.5 |
12.1 |
50 |
0.387 |
2.5 |
7.41 |
70 |
0.268 |
4 |
4.61 |
95 |
0.193 |
6 |
3.08 |
120 |
0.153 |
10 |
1.83 |
150 |
0.124 |
16 |
1.15 |
185 |
0.0991 |
25 |
0.524 |
240 |
0.0754 |
32 |
0.521 |
300 |
0.0601 |
12.2.3工程安裝完成后應對低壓配電系統進行調試,調試合格后應對低壓配電電源質量進行檢測。其中:
1供電電壓允許偏差:三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標稱系統電壓的±7%;單相220V為+7%、-10%。
2諧波電壓限值為:380V的電網標稱電壓,電壓總諧波畸變率(THDu)為5%,奇次諧波(1~25次)含有率為4%,偶次(2~24次)諧波含有率為2%。
3諧波電流允許值不應超過表12.2.3中規定的允許值。
4三相電壓不平衡度允許值為2%,短時不得超過4%。
檢驗方法:在已安裝的變頻、照明和不間斷電源等可產生諧波的用電設備均可投入的情況下,使用三相電能質量分析儀在變壓器的低壓側測量。
檢查數量:全部檢測。
表12.2.3諧波電流允許值
標準電壓 KV |
基準短路容量 MVA |
諧波次數及諧波電流允許值,A |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0.38 |
10 |
78 |
62 |
39 |
62 |
26 |
44 |
19 |
21 |
16 |
28 |
13 |
24 |
諧波次數及諧波電流允許值,A |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
11 |
12 |
9.7 |
18 |
8.6 |
16 |
7.8 |
8.9 |
7.1 |
14 |
6.5 |
12 |
供電部門提供以下參數:
1、協議供電容量;2、上級供電設備總容量;3、連接點最小短路容量。
12.2.4在通電試運行中,應測試并記錄照明系統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應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中的規定。
檢驗方法:在無外界光源的情況下,檢測被檢區域內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檢查數量:每種功能區檢查不少于2處。
12.3.1母線與母線或母線與電器接線端子,當采用螺栓搭接連接時,應采用力矩扳手擰緊,制作應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標準中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對壓接螺栓進行力矩檢測。
檢查數量:母線按檢驗批抽查10%。
附錄D母線搭接螺栓的擰緊力
序號 |
螺栓規格 |
力矩值(N?m) |
1 |
M8 |
8.8~10.8 |
2 |
M10 |
17.7~22.6 |
3 |
M12 |
31.4~39.2 |
4 |
M14 |
51.0~60.8 |
5 |
M16 |
78.5~98.1 |
6 |
M18 |
98.0~127.4 |
7 |
M20 |
156.9~196.2 |
8 |
M24 |
274.6~343.2 |
12.3.2交流單芯電纜或分相后的每相電纜宜品字型(三葉型)敷設,且不得形成閉合鐵磁回路。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12.3.3三相照明配電干線的各相負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負荷不宜超過三相負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負荷不宜小于三相負荷平均值的85%。
檢驗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電試運行時開啟全部照明負荷,使用三相功率計檢測各相負載電流、電壓和功率。
檢查數量:全部檢查。
13.1.4監測與控制系統的施工單位應依據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復核。當復核結果不能滿足節能要求時,應向設計單位提出修改建議,由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并經原節能設計審查機構批準。
•監測與控制系統的設計一般由設計院完成初步設計,而施工圖設計大都由系統集成商(施工單位)完成;其中,監測與控制選型、控制軟件編程、施工圖設計等構成了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的基礎,所以作出此條規定,以保證工程實施與設計階段的連續性和設計施工質量。
13.1.5施工單位應依據設計文件制定系統控制流程圖和節能工程施工驗收大綱。
•監測與控制系統因設備配置、控制系統配置、控制策略選擇等存在很大差異,無法建立標準的檢測內容,故此條要求系統集成商(施工單位)提交施工驗收大綱,作為檢測驗收的依據。
13.2.2監測與控制系統安裝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傳感器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903的有關規定;
2閥門型號和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安裝位置、閥前后直管段長度、流體方向等應符合產品安裝要求;
3壓力和差壓儀表的取壓點、儀表配套的閥門安裝應符合產品要求;
4流量儀表的型號和參數、儀表前后的直管段長度等應符合產品要求;
5溫度傳感器的安裝位置、插入深度應符合產品要求;
6變頻器安裝位置、電源回路敷設、控制回路敷設應符合設計要求;
7智能化變風量末端裝置的溫度設定器安裝位置應符合產品要求;
8涉及節能控制的關鍵傳感器應預留檢測孔或檢測位置,管道保溫時應做明顯標注。
•監測與控制系統的現場儀表安裝質量對監測與控制系統的功能發揮和系統節能運行影響較大,本條要求對包括電動調節閥、壓力和差壓儀表、流量儀表、溫度傳感器、變頻器等的現場儀表進行儀表選型復核,通過觀察和尺量方法對現場儀表的安裝質量進行重點檢查。
13.2.3對經過試運行的項目,其系統的投入情況、監控功能、故障報警聯鎖控制及數據采集等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在試運行中,對各監控回路分別進行自動控制投入、自動控制穩定性、監測控制各項功能、系統聯鎖和各種故障報警試驗,調出計算機內的全部試運行歷史數據,通過查閱現場試運行記錄和對試運行歷史數據進行分析,確定監控系統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13.2.4冷/熱源、空調水系統的監測控制系統應成功運行,控制及故障報警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驗收時,冷/熱源、空調水系統因季節原因無法進行不間斷試運行時,按此條規定執行。黑盒法是一種系統檢測方法,這種測試方法不涉及內部過程,只要求規定的輸入得到預定的輸出。也可用系統自帶模擬仿真程序進行模擬檢測;
•通過在工作站或現場控制器改變參數設定法檢測熱源和熱交換系統、制冷機、冷凍和冷卻水系統的自動控制功能、預定時間功能;在工作站設置或現場模擬故障,進行故障監視、記錄與報警功能檢測;核實熱源和熱交換系統、冷凍和冷卻水系統能耗計量與統計資料。
13.2.5通風與空調的監測控制系統應可靠運行,控制及故障報警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強制性條文。
•驗收時,通風與空調系統因季節原因無法進行不間斷試運行時,按此條規定執行。也可用系統自帶模擬仿真程序進行模擬檢測。
•在中央工作站或現場控制器(DDC)檢查測量值、改變設定值、改變預定時間表,及人為設置故障,檢測新風系統、定風量空調系統、變風量空調系統及聯鎖功能。
13.2.6監測與計量裝置的檢測計量數據應準確,并符合產品系統測量準確度要求。
•本條主要適用于與監測與控制系統聯網的監測與計量儀表的檢測。
13.2.7供配電的監測與數據采集系統應符合設計要求。
•當供配電系統與監測與控制系統聯網時,應滿足本條所提出的功能要求。
•利用比較測量數據和顯示狀態的方法檢測用電量監測計量系統及各種用電參數、諧波情況;功率因數改善控制,自備電源負荷分配控制,變壓器臺數控制。
13.2.8照明自動控制系統的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實現下列控制功能:
1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區應采用集中控制并應按照建筑使用條件和天然采光狀況采取分區、分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取調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2旅館的每間(套)客房應設置節能控制型開關;
3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樓梯間、走道的一般照明,應采用節能自熄開關;
4房間或場所設有兩列或多列燈具時,應按下列方式控制:所控燈列與側窗平行;電教室、會議室、多功能廳、報告廳等場所,按靠近或遠離講臺分組。
•照明控制是建筑節能的主要環節,照明控制應滿足本條所規定的各項功能要求。
•主要檢測照明系統定時開關控制、工作人員感應控制、根據室外自然光照度進行的減光控制和多種模式的場景控制等功能。
•當系統使用獨立的照明控制系統時,參考本章13.2.5節的做法進行檢測。
•在中央工作站上設定回路的開與關、啟動時間表、采用光照度、紅外線探測等方式檢查分區與時間開/關、照度控制、聯動、手動及管理功能。
13.2.9綜合控制系統應對以下項目進行功能檢測,檢測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
1建筑能源系統的協調控制;
2采暖、通風與空調系統的優化監控。
•綜合控制系統的功能包括建筑能源系統的協調控制,及采暖、通風與空調系統的優化監控。
1)建筑能源系統的協調控制是指將整個建筑物看成一個能源系統,綜合考慮建筑物中的所有耗能設備和系統,包括建筑物內的人員,以建筑物中的環境要求為目標,實現所有建筑設備的協調控制,使所有設備和系統在不同的運行工況下盡可能高效運行,實現節能的目標。因涉及建筑物內的多種系統之間的協調動作,故稱之為協調控制。
2)采暖、通風與空調系統的優化監控是根據建筑環境的需求,合理控制系統中的各種設備,使其盡可能運行在設備的高效率區內,實現節能運行。如時間表控制、一次泵變流量控制等控制策略。
3)人為輸入的數據可以是通過仿真模擬系統產生的數據,也可以是同類在運建筑的歷史數據。模擬測試應由施工單位或系統供貨廠商提出方案并執行測試。
13.2.10建筑能源管理系統的能耗數據采集與分析功能,設備管理和運行管理功能,優化能源調度功能,數據集成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監測與控制系統應設置建筑能源管理系統,以保證建筑設備通過優化運行、維護、管理實現節能。建筑能源管理系按時間(月或年),根據檢測、計量和計算的數據,做出統計分析,繪制成圖表;或按建筑物內各分區或用戶,或按建筑節能工程的不同系統,繪制能流圖;用于指導管理者實現建筑的節能運行。
13.3.1檢測監測與控制系統的可靠性、實時性、可維護性等系統性能,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控制設備的有效性,執行器動作應與控制系統的指令一致,控制設備性能穩定符合設計要求;
2控制系統的采樣速度、操作響應時間、報警信號響應速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冗余熱備的故障檢測正確性及其切換時間和切換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4應用軟件的在線編程(組態)、參數修改、下載功能,設備、網絡通信故障自檢測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5控制器的數據存貯能力和所占存儲容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6故障檢測與診斷系統的報警和顯示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7設備啟動和停止功能及狀態顯示正確;
8被控設備的順序控制和連鎖功能應可靠;
9具備自動/遠動/現場控制模式下的命令沖突檢測功能;
10人機界面及可視化檢查。
•本條所列系統性能檢測是實現節能的重要保證。這部分檢測內容一般已在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驗收中完成,進行建筑節能工程檢測驗收時,以復核已有的檢測結果為主,故列為一般項目。這部分主要是對系統進行系統性能檢測。
14.1.1建筑圍護結構施工完成后,應對圍護結構的外墻節能構造和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地區的外窗氣密性進行現場實體檢測。當條件具備時,也可直接對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進行檢測。
•對已完工的工程進行實體檢測,是驗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之一。通常只有對涉及安全或重要功能的部位采取這種方法驗證。
•圍護結構對于建筑節能意義重大,雖然在施工過程中采取了多種質量控制手段,但是其節能效果到底如何仍難確認。
•受到檢測條件、檢測費用和檢測周期的制約,對墻體等進行傳熱系數檢測難以廣泛推廣;
•規定了建筑圍護結構現場實體檢驗項目為外墻節能構造和建筑外窗。
14.1.2外墻節能構造的現場實體檢驗方法見本規范附錄C。其檢驗目的是:
1驗證墻體保溫材料的種類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驗證保溫層厚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檢查保溫層構造做法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
•規定了外墻節能構造現場實體檢驗目的和方法。
•規定檢驗目的,其作用是要求檢驗報告應該給出相應的檢驗結果。
•圍護結構的外墻節能構造現場實體檢驗的方法采取本規范附錄C規定的方法。
附錄C:外墻節能構造鉆芯檢驗方法
C.0.1本方法適用于檢驗外墻有保溫層的節能構造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給出本方法的適用范圍;
•當對圍護結構中墻體之外的部位(如屋面、地面等)進行節能構造檢驗時,也可以參照本附錄規定進行。
C.0.2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應在外墻施工完工后、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前進行。
•給出采用本方法檢驗外墻節能構造的時間,即應在外墻施工完工后、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前進行。
C.0.3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的取樣部位和數量,應遵守下列規定:
1取樣部位應由監理(建設)與施工雙方共同確定,不得在外墻施工前預先確定;
2取樣位置應選取節能構造有代表性的外墻上相對隱蔽的部位,并宜兼顧不同朝向和樓層;取樣位置必須確保鉆芯操作安全,且應方便操作。
3外墻取樣數量為一個單位工程每種節能保溫做法至少取3個芯樣。取樣部位宜均勻分布,不宜在同一個房間外墻上取2個或2個以上芯樣。
•給出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的取樣部位和數量規定;
•實施時應事先制定方案,在確定取樣部位后在圖紙上加以標注。
C.0.4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實施。
•外墻節能構造的鉆芯檢驗為見證檢驗;
•見證人員為監理或建設單位人員。
C.0.5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可采用空心鉆頭,從保溫層一側鉆取直徑70mm的芯樣。鉆取芯樣深度為鉆透保溫層到達結構層或基層表面,必要時也可鉆透墻體。
當外墻表層堅硬不易鉆透時,也可局部剔除堅硬面層后鉆取芯樣。但鉆芯后應恢復剔除前原有外墻的表面裝飾層。
•給出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的方法;
•建議鉆取直徑70mm的芯樣;
•鉆取芯樣深度只需要鉆透保溫層到達結構層或基層表面即可。
C.0.6鉆取芯樣時應盡量避免冷卻水流入墻體內及污染墻面。從空心鉆頭中取出芯樣時應謹慎操作,以保持芯樣完整。當芯樣嚴重破損難以準確判斷節能構造或保溫層厚度時,應重新取樣檢驗。
•為避免鉆取芯樣時冷卻水流入墻體內或污染墻面,鉆芯時應采用內注水冷卻方式的鉆頭。
C.0.7對鉆取的芯樣,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檢查:
1對照設計圖紙觀察、判斷保溫材料種類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必要時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加以判斷;
2用分度值為1mm的鋼尺,在垂直于芯樣表面(外墻面)的方向上量取保溫層厚度,精確到1mm;;
3觀察或剖開檢查保溫層構造做法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
•給出對芯樣的檢查方法。分為3個步驟進行檢查:對照設計圖紙觀察、判斷;量取厚度;•觀察或剖開檢查構造做法。
•作出檢查記錄(原始記錄)。
C.0.8在垂直于芯樣表面(外墻面)的方向上實測芯樣保溫層厚度,當實測厚度的平均值達到設計厚度的95%及以上,且最小值不小于設計厚度的90%時,應判定保溫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否則,應判定保溫層厚度不符合設計要求。
•給出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結論的判斷方法實測厚度的平均值達到設計值95%以上,且最小值達到設計90%以上時,應判符合;否則應判不符合設計要求。
C.0.9實施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的機構應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格式可參照表C.0.9樣式。檢驗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抽樣方法、抽樣數量與抽樣部位;
2芯樣狀態的描述;
3實測保溫層厚度,設計要求厚度;
4按照本規范14.1.2條的檢驗目的給出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的檢驗結論;
5附有帶標尺的芯樣照片并在照片上注明每個芯樣的取樣部位;
6監理(建設)單位取樣見證人的見證意見;
7參加現場檢驗的人員及現場檢驗時間;
8檢測發現的其他情況和相關信息。
•給出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的檢驗報告主要內容;
•這些內容實際上也是對檢測報告的基本要求;
•應保存檢驗原始記錄以備查對。
C.0.10當取樣檢驗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委托具備檢測資質的見證檢測機構增加一倍數量再次取樣檢驗。仍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判定圍護結構節能構造不符合設計要求。此時應根據檢驗結果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其他有資質的單位重新驗算房屋的熱工性能,提出技術處理方案。
•當出現檢驗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時,首先應考慮取點的代表性及偶然性等因素,故應增加一倍數量再次取樣檢驗;
•當證實確實不符合要求時,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其他有資質的單位重新驗算房屋的熱工性能,提出技術處理方案。
C.0.11外墻取樣部位的修補,可采用聚苯板或其他保溫材料制成的圓柱形塞填充并用建筑密封膠密封。修補后宜在取樣部位掛貼注有“外墻節能構造的鉆芯檢驗點”的標志牌。
•給出對外墻取樣部位的修補要求;
•要求采用保溫材料填充并用建筑膠密封;
•實際操作中應注意填塞密實并封閉嚴密,不允許使用混凝土或碎磚加砂漿等材料填塞,以避免產生熱橋。
14.1.3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地區的外窗現場實體檢測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其檢驗目的是驗證建筑外窗氣密性是否符合節能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外窗氣密性的實體檢驗,是指對已經完成安裝的外窗在其使用位置進行的測試。
•檢驗方法按照現行有關標準執行。
•檢驗目的是抽樣驗證建筑外窗氣密性是否符合節能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規定。
•這項檢驗實際上是在進場驗收合格的基礎上,檢驗外窗的安裝(含組裝)質量。
•當外窗氣密性出現不合格時,應當分析原因,進行返工修理,直至達到合格水平。
14.1.4外墻節能構造和外窗氣密性的現場實體檢驗,其抽樣數量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但合同中約定的抽樣數量不應低于本規范的要求。當無合同約定時應按照下列規定抽樣:
1每個單位工程的外墻至少抽查3處,每處一個檢查點。當一個單位工程外墻有2種以上節能保溫做法時,每種節能做法的外墻應抽查不少于3處;
2每個單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當一個單位工程外窗有2種以上品種、類型和開啟方式時,每種品種、類型和開啟方式的外窗均應抽查不少于3樘。
•規定了現場實體檢驗的抽樣數量。
•給出了確定抽樣數量的方法:1)在合同中約定(但約定不能低于…);2)本規范規定的是最低數量。一個單位工程每項實體檢驗最少抽查3個試件(3個點、3樘窗等)。
14.1.5外墻節能構造的現場實體檢驗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實施,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也可由施工單位實施。
•規定了承擔外墻節能構造現場實體檢驗任務的實施單位:1)有資質的檢測單位;2)施工單位(可以由施工單位檢驗是因為…);3)外墻節能構造實體檢驗應見證抽樣。
14.1.6外窗氣密性的現場實體檢測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抽樣,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 規定了承擔外窗現場實體檢驗任務的實施單位―有資質的檢測單位;
•為保證檢驗的公正性,應進行見證抽樣。
14.1.7當對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進行檢測時,應由建設單位委托具備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其檢測方法、抽樣數量、檢測部位和合格判定標準等可在合同中約定。
•規定了委托方為建設單位;
•規定了承擔外窗現場實體檢驗任務的實施單位―有資質的檢測單位;
•委托合同應包括:檢測方法;抽樣數量;檢測部位;合格判定標準。
14.1.8當外墻節能構造或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驗出現不符合設計要求和標準規定的情況時,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擴大一倍數量抽樣,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或參數再次檢驗。仍然不符合要求時應給出“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結論。
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圍護結構節能構造應查找原因,對因此造成的對建筑節能的影響程度進行計算或評估,采取技術措施予以彌補或消除后重新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通過驗收。
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規定的建筑外窗氣密性,應查找原因進行修理,使其達到要求后重新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通過驗收。
•當現場實體檢驗出現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時,說明節能工程質量可能存在問題;
•為了得出更為真實可靠的結論,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再次檢驗;
•為了增加抽樣的代表性,應擴大一倍數量再次抽樣;
•再次檢驗只需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或參數檢驗;
•如果再次檢驗仍然不符合要求時,則應給出“不符合要求”的結論;
•采取彌補、修理或消除措施后,須重新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通過驗收。
14.2.1采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并應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出具報告。受季節影響未進行的節能性能檢測項目,應在保修期內補做。
•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的委托方―建設單位;
•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的實施方―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
•因季節影響未進行檢測的項目,應在保修期內補測。
14.2.2采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的主要項目及要求見表14.2.2,其檢測方法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執行。
表14.2.2系統節能性能檢測主要項目及要求
序號 |
檢測項目 |
抽樣數量 |
抽樣數量 |
1 |
室內溫度 |
居住建筑每戶抽測臥室或起居室1間,其它建筑按房間總數抽測10% |
冬季不得低于設計計算 溫度2℃,且不應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設計計算溫度2℃,且不應低于1℃ |
2 |
供熱系統室外管 網的水力平衡度 |
每個熱源與換熱站均不少于1個獨立的供熱系統 |
0.9~1.2 |
3 |
供熱系統的補水率 |
每個熱源與換熱站均不少于1個獨立的供熱系統 |
≤0.5% |
4 |
室外管網的熱輸 送效率 |
每個熱源與換熱站均不少于1個獨立的供熱系統 |
≥0.92 |
序號 |
檢測項目 |
抽樣數量 |
抽樣數量 |
5 |
各風口的風量 |
按風管系統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小于1個系統 |
≤15% |
6 |
通風與空調 系統的總風量 |
按風管系統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小于1個系統 |
≤10% |
7 |
空調機組的水流量 |
按風管系統數量抽查10%,且不得小于1個系統 |
≤20% |
8 |
空調系統全數冷熱水、冷卻水總流量 |
全數 |
≤10% |
9 |
平均照度與 照明功率密度 |
按同一功能區不少于2處 |
≤10% |
14.2.3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的項目和抽樣數量也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必要時可增加其他檢測項目,但合同中約定的檢測項目和抽樣數量不應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的項目和抽樣數量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必要時可增加檢測的項目和抽樣數量;
•檢測的項目和抽樣數量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約定。
15.0.1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檢驗批、分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外墻節能構造實體檢驗、嚴寒、寒冷地區的外窗氣密性現場檢測、以及系統節能性能檢測和系統聯合試運轉與調試,確認建筑節能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和本規范規定的合格水平。
•規定了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的整體要求;
•檢驗批、分項工程應全部合格;
•通過外墻構造實體檢驗、外窗氣密性現場檢測、系統節能性能檢驗和系統聯合試運轉與調試,確認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和本規范規定的合格水平。
15.0.2建筑節能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節能工程的檢驗批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時,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單位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與施工員參加;
2節能分項工程驗收時,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施工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設計單位相關專業的人員參加;
3節能分部工程驗收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主持,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施工員參加;施工單位的質量或技術負責人應參加;主要節能材料、設備、成套產品或技術的提供方應參加;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應參加。
•對建筑節能工程驗收程序和組織的做出了具體規定;
•其驗收的程序和組織與《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一致;
•由監理方(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主持,會同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共同進行。
15.0.3建筑節能工程的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檢驗批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2主控項目應全部合格;
3一般項目應合格;當采用計數檢驗時,至少應有90%以上的檢查點合格,且其余檢查點不得有嚴重缺陷;
4應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和質量驗收記錄。
•對建筑節能工程檢驗批驗收合格質量條件的基本規定;
•與《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和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完全一致;
•驗收時要求一般項目亦應合格;
•當發現不合格情況時,應進行返工修理;
•只有當難以修復時,對于采用計數檢驗的驗收項目,才允許適當放寬,即至少有90%以上的檢查點合格即可通過驗收,同時規定其余10%的不合格點不得有“嚴重缺陷”
15.0.4建筑節能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合格;
2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建筑節能分項質量驗收合格,包括:
•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均合格;
•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完整。
15.0.5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分項工程應全部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外墻節能構造現場實體檢驗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4嚴寒、寒冷和夏熱冬冷地區的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結果應合格;5建筑設備工程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結果應合格。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
•建筑節能工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除了應在各相關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技術資料檢查外,增加了對主要節能構造、性能和功能的現場實體檢驗。
15.0.6建筑節能工程驗收時應對下列資料核查,并納入竣工技術檔案:
1設計文件、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設備、構件和部品的質量證明文件、進場檢驗記錄、進場核查記錄、進場復驗報告、見證試驗報告;
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相關圖像資料;
4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必要時應核查檢驗批驗收記錄;
5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構造現場檢驗記錄;
6嚴寒、寒冷和夏熱冬冷地區外窗氣密性現場檢測報告;
7風管及系統嚴密性檢驗記錄;
8現場組裝的組合式空調機組的漏風量測試記錄;
9設備單機試運轉及調試記錄;
10系統聯合試運轉及調試記錄;
11系統節能性能檢驗報告;
12其他對工程質量有影響的重要技術資料。
15.0.7建筑節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表見本規范附錄B。
1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表見本規范附錄B中表B.0.1;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表見本規范附錄B中表B.0.2;
3檢驗批質量驗收表見本規范附錄B中表B.0.3。
•給出了建筑節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格式;
•質量驗收記錄格式參照其他驗收規范的規定并結合節能工程的特點制定;
•具體見本規范附錄B。